證券代碼:000413、200413 證券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 公告編號:2017-033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十三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於 3 月 31
日下午 4:00 點在公司辦公樓會議室召開了第十三次臨時會議, 會議通知以電話
方式於 2017 年 3 月 28 日向全體董事發出。 本次會議應參加董事 7 人, 實際參加
董事 7 人, 部分高管列席了會議,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李兆廷先生主持, 會議的召
集程式、審議程式和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東旭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資金補繳募投專案新增實施主體福州旭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
金的議案》
福州旭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州旭福”)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是 2016 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第 8.5 代 TFT-LCD 玻璃基板
生產線專案”新增專案實施主體(詳見 2017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關於增加公司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實施主體的公告》)。 根據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
權, 董事會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東旭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
州東旭”)使用 2016 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補繳募福州旭福未繳足的註冊資
本金, 總計 7860 萬元人民幣,其中公司補繳 1,310 萬元, 福州東旭補繳 6,550
萬元。 並授權公司經營層負責辦理補繳註冊資本金的相關事項。
表決結果:7 票同意,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通過。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向控股子公司福州旭福光電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募投項目建設借款的議案》
根據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 董事會同意使用 2016 年非公開
發行募集資金向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福州旭福提供募投專案建設借款, 借
款額度最高不超過募投專案建設資金總額 82,306 萬元, 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基
准利率收取資金使用費, 並授權經營層根據專案建設進度分期實施。
他股東也將按出資比例向福州旭福提供同等條件借款, 用於第 8.5 代 TFT-LCD
玻璃基板後加工生產線項目建設及公司運營。
表決結果:7 票同意,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通過。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