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近日從市物價部門獲悉,
我市非居民用和其他(公用事業)用
管道天然氣的銷售價格每立方米
下調0.121元,
自2017年9月1日用氣量起執行。
那麼調整之後,
非居民用天然氣的價格如何呢?
調整之後,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086元;其他(公用事業)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906元;車用壓縮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4.05元/立方米調整為3.93元/立方米。
如此調整,
用氣企業和車主能得到實惠嗎?
且聽小編算筆賬!
據統計,
我市2016年非居民用天然氣
用氣量為15391萬立方,
價格下調後,
預計每年可減輕用氣企業負擔1862萬元。
目前我市非居民用氣戶數為550戶,
調價後,
每戶年減支約為3.38萬元。
同時,
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12元後,
使用車用天然氣的392輛計程車
預計全年減少支出額約58萬多元,
每車每年減少支出額為1500元。
真是實實在在為用氣企業和車主減負啊!
忍不住拍手叫好~
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目標是“放開兩頭、管住中間”, 即放開氣源和銷售價格由市場形成, 政府只對屬於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輸配價格進行監管。
【太報全媒體記者: 楊拴明】
【編輯: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