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近十年來,
在中國上市一些新藥平均要比歐美晚5-7年,
今後這一局面有望改變。
9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員表示,
中國接受境外臨床試驗資料,
目的是要減少重複試驗,
降低研發成本,
提高上市效率。
8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的創新的意見》, 明確“接受境外臨床試驗資料”, 在境外多中心取得的臨床試驗資料, 符合中國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相關要求的, 可用於在中國申報註冊申請。 對在中國首次申請上市的藥品醫療器械, 註冊申請人應提供是否存在人種差異的臨床試驗資料。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表示, 我國現行政策要求進口的創新藥,
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的統計資料顯示, 2001年到2016年, 發達國家批准上市的創新新藥433種, 在中國上市的只有一百多, 只占30%。 近十年來, 我國上市的一些典型的新藥, 上市的時間平均要比歐美晚5-7年, 國外已用了六七年了, 中國才上市。
9日, 國家食藥監總局藥品化妝品註冊司司長王立豐表示, 接受境外臨床試驗資料目的是要減少重複試驗, 降低研發成本, 提高上市效率。 國外的一些新藥到我國上市有延時期,
王立豐介紹, 過去我們要求到我國上市的藥品必須要在我國開展臨床試驗, 其目的是為了保證這些藥用在中國人身上能夠安全有效。 這次提出接受境外臨床試驗資料是有條件的, 首先應該符合在我國註冊相關的要求, 同時還應該證明不存在人種差異, 因為西方人和東方人在用藥方面還是有一些差異, 所以需要避免這種差異。
他表示, 我們將完善臨床試驗資料管理的指導原則, 進行細化。 同時, 還要加強臨床試驗的監督檢查, 派檢查員到境外臨床試驗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通過建立境外臨床試驗的檢查機制, 逐步加大對境外臨床試驗的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