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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說清碳交易的前世今生!

一文說清“碳交易的前世今生”

北極星售電網 來源:晶見 作者:晶見工作室 2017/10/9 13:24:19 我要投稿

所屬頻道: 電力金融 關鍵字: 碳市場 碳交易 碳排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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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售電網訊:隨著全國統一碳市場的臨近, 大家對碳交易的熱情也高漲起來, 不過對於長期從事電力行業各位同仁來說, 對於為何以及如何進行碳交易可能還有些摸不著頭腦, 晶見特意整理了一份碳交易入門指南, 希望能為您瞭解相關問題提供幫助。

碳交易起源於氣候變化和國際談判

隨著全球氣候變暖問題日漸突出, 環境問題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熱點。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 150多個國家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 這是國際社會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第一個基本框架。

1997年, 《框架公約》締約方第三次會議在日本東京通過了該公約的補充條款, 即《京都議定書》, 同時建立起三個旨在減排溫室氣體的合作機制---國際排放權交易(IET)、聯合實施機制(JI)以及清潔發展機制(CDM)。

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的《巴黎協定》是應對氣候變化的第三個里程碑式的國際法律文本,

即在2020年《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結束後, 各國將以自下而上式的“國家自主貢獻”(INDC)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 而不再進行自上而下式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的強制性分配。

碳交易來源於《京都議定書》中提出的用市場機制減少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的排放, 也就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商品進行交易。 因此碳市場是一個政策驅動的市場, 國內國際政治和制度變化會對其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我國碳市場的目標與前期探索

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 同時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費國和溫室氣體排放國, 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節能減排的巨大壓力。

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前夕, 溫家寶總理向全球與會代表承諾,

中國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

2015年9月, 中美雙方發佈關於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 中國計畫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並將努力早日達峰, 宣佈將在2017年啟動全國碳市場;

《“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 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 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我國最早通過《京都協議書》下的CDM機制參與國際碳市場, 即將經認證的碳信用產品賣給發達國家獲得收益, 但近年來CDM機制已經逐漸衰落。 因此我國開發了CCER(核證自願減排量)機制, 自願減排項目減排量經備案後可在備案的交易機構內交易。

碳交易的兩種形式分別是CCER交易與碳配額交易, CCER與目前的綠證交易一樣屬於自願減排,

以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交易前提, 因此成交量較小。

在碳配額交易方面, 我國也已經進行了一系列探索與嘗試:2011年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 確定北京、上海、廣東、深圳、湖北、重慶、天津7個碳交易試點;2013年6月深圳碳市場運行並交易, 其他試點也陸續啟動。 各試點都支持CCER抵消機制, 比如深圳試點規定:“一份核證自願減排量等同於一份配額, 最高抵消比例不高於管控單位年度碳排放量的百分之十”。

2013至今碳市場行情, 圖注為2017.9.25各交易所成交量與成交價

幾年來各試點運行平穩, 截至2016年底碳市場配額累計成交量1.18億噸, 累計成交金額25.69億元, 平均成交價格21.778元/噸, 碳交易規模呈逐年擴大趨勢。 試點碳市場積累了很多優秀經驗, 比如湖北和上海試點推出了碳配額現貨遠期產品、碳金融應用不斷創新等。

但試點碳市場也存在市場活躍度低, 交易集中在履約期月份、跨部門監管機制尚未建立等問題, 且各試點雖然設計框架類似, 但政策細節各有特點, 其交易相互獨立,未來如何與全國碳市場銜接也是一大問題。

我國碳市場建設路線圖

中國碳市場的建設思路參考歐盟的經驗,也分為第一階段的試點市場時期(2013-2016),第二階段的全國碳市場建設發展期(2017-2020),以及第三階段的全面運行期(2020年後),計畫於2020年後取消免費配額,碳價提高到100元/噸CO2並逐步上升,承擔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的核心作用。

根據2016年發佈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2017年啟動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和航空等8個工業行業中年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但由於資料搜集困難,第一階段可能只納入電力、水泥和電解鋁這三個資料較好的行業,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逐步納入其他行業,且第一階段只針對二氧化碳這一種溫室氣體。

配額分配初步採取“基準線法+預分配”的方式,其中電力行業的排放基準根據發電機組的壓力、容量和燃料分為11類。配額分配以2015年的產量為基準,初始分配70%的配額,在核算出實際產量後進行多退少補。

目前各相關企業都在期待全國統一碳市場的到來,到時候具體怎麼玩,敬請期待晶見後續報導~

其交易相互獨立,未來如何與全國碳市場銜接也是一大問題。

我國碳市場建設路線圖

中國碳市場的建設思路參考歐盟的經驗,也分為第一階段的試點市場時期(2013-2016),第二階段的全國碳市場建設發展期(2017-2020),以及第三階段的全面運行期(2020年後),計畫於2020年後取消免費配額,碳價提高到100元/噸CO2並逐步上升,承擔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的核心作用。

根據2016年發佈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2017年啟動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和航空等8個工業行業中年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但由於資料搜集困難,第一階段可能只納入電力、水泥和電解鋁這三個資料較好的行業,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逐步納入其他行業,且第一階段只針對二氧化碳這一種溫室氣體。

配額分配初步採取“基準線法+預分配”的方式,其中電力行業的排放基準根據發電機組的壓力、容量和燃料分為11類。配額分配以2015年的產量為基準,初始分配70%的配額,在核算出實際產量後進行多退少補。

目前各相關企業都在期待全國統一碳市場的到來,到時候具體怎麼玩,敬請期待晶見後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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