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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卡獲獎電影《生死朗讀》女神萊斯溫特借此獲得最佳女主角

作為一名不合格的偽文藝分子, 閑著無事總愛假裝沉思狀。 上至宇宙運行, 下至菜米油鹽, 不然不顯得自己“懂”, 即使不懂, 不也得裝裝嘛!

平庸之惡這個話題, 我本不打算假裝思考的, 免得不小心對號入座, 才發現寫的是自己。 雖然也存在這種或者那種風險, 我還是得假裝一本正經的談談這個嚴肅的話題。

有一天下午閑著無聊, 好不容易有個安安靜靜的時間來找部電影來看。 沖著奧斯卡以及兒時心目中女神凱特·萊溫斯特的大名, 選擇了《生死朗讀》。

《生死朗讀》海報

故事講述一名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德國少年學生米夏和一名中年女子漢娜(凱特·萊溫斯特飾)展開的一段忘年戀。 每當做愛之餘, 漢娜喜歡米夏向她朗讀書籍。 但這種關係並沒有維持多久, 漢娜不告而別。

時光荏苒, 大學畢業前夕, 作為實習生米夏前往一次對納粹戰犯審判的旁聽, 再度見到了漢娜。 此時的漢娜站在被告席上, 因為在二戰期間, 她擔任奧斯威辛集中營警衛。

有一次押送囚犯的途中, 囚犯所住的教堂起火, 因漢娜等警衛堅決不開門, 造成眾囚犯被關在教堂內活活燒死, 唯有一名囚犯倖免于難(後來成為作家)。

或許是出於對法律的無知,

漢娜承認了她們的行為, 但又振振有詞的為自己辯護, 堅決認為無罪, 因為這不過是一份工作而已。

最終因為同伴們的集體串供, 指認她下達命令不准開門, 並事後向上級寫作了彙報材料。

米夏此時知道漢娜的一個秘密——不會認字, 所以漢娜不可能寫作彙報材料。 但他或出於對漢娜罪行的譴責, 或許不願暴露自己與漢娜的關係, 他選擇了沉默。 最終漢娜被法官判終身監禁。

成年後的米夏有了自己的家庭, 自己的女兒, 但生活並不完美。 和妻子離婚, 與女兒的關係也不能用和諧來形容。 或許出於自責, 米夏用一盤盤磁帶錄下自己的朗讀, 寄送給獄中的漢娜。

漢娜在米夏的幫助下, 恢復了對生活的勇氣。

她在獄中借閱書籍, 慢慢學會了認字, 並鼓足勇氣用蹩腳的字體給米夏寫了一封又一封的書信, 但始終沒有獲得回復。

隨著時間的過去, 漢娜刑滿將回歸社會, 監獄的守衛只能選擇漢娜的唯一連絡人米夏, 希望他能幫助漢娜。 米夏來到獄中, 看到了滿頭白髮的漢娜格外憔悴, 普通的寒暄之餘, 漢娜準備握住米夏的手, 但米夏卻退縮了。

出獄前夕, 漢娜在書桌上整整齊齊的墊上所閱讀過的書籍, 站上去懸樑自盡, 終結自己的一身。

電影雖然結束了, 但問題卻留給了我們。 漢娜有罪嗎?

漢娜眼中的集中營警衛不過是一份工作, 與公車售票員沒有區別。 執行種族滅絕不過是工作的內容, 與售票是一樣的。 這種想法讓人不寒而慄, 可怕!

擁有這種想法的又何止她一個人, 對絕大多數平庸之人而言, 身為長鏈上的一顆小螺絲釘, 長鏈為惡跟她沒有絲毫關係。 她看不全整個長鏈, 即使她知道長鏈幹著什麼勾當, 但並不認為自己需要為此負責。 正如劇中漢娜所說:“我不這麼做, 又能怎麼做呢?換做是你呢?”

平庸之惡,可不怕的不是罪行,而是思想,因為無人認為自己需要為此負責。集中營滅絕了上百萬猶太人,難道僅是希特勒的罪嗎?南京大屠殺下的數十萬冤魂,難道僅是一紙命令的罪嗎?

集中營

為罪行尋找正當的理由,借此麻痹自己也好,還是渾噩不知也罷,這正是平庸之惡迷惑當事人的地方。

其實人不僅是為過去所犯下的罪付出代價,更重要的是反思,認識到罪行的根源。只有正視平庸之惡才能杜絕平庸之惡,但不幸的是這種反思總是只鱗片爪,更多的是為自己尋找合理或合法的藉口。

1989年2月的一天傍晚,東德士兵亨裡奇發現有一個人乘著雨霧,鬼鬼祟祟地攀爬到柏林牆上,企圖逃到西德去。見此情景,亨裡奇毫不猶豫地舉起手中AK—47衝鋒槍。因此,他成為了英雄。

沒過幾個月,柏林牆倒了,亨裡奇遭到死者家屬的起訴。亨裡奇的辯護律師稱他只是執行命令的人,他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法官當庭反駁道:“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東德的命令要你殺人,可是你明知道這些逃亡者是無辜的,明知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雖有上級的命令,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

“你有把槍口太高一釐米的選擇”振聾發聵,但平庸之惡放棄了這個選項,他們選擇放棄良知,還振振有詞的為自己辯解,聲稱自己的無辜。

殺了無辜的人,沾滿鮮血的雙手會是無辜的嗎?當然不是。

又能怎麼做呢?換做是你呢?”

平庸之惡,可不怕的不是罪行,而是思想,因為無人認為自己需要為此負責。集中營滅絕了上百萬猶太人,難道僅是希特勒的罪嗎?南京大屠殺下的數十萬冤魂,難道僅是一紙命令的罪嗎?

集中營

為罪行尋找正當的理由,借此麻痹自己也好,還是渾噩不知也罷,這正是平庸之惡迷惑當事人的地方。

其實人不僅是為過去所犯下的罪付出代價,更重要的是反思,認識到罪行的根源。只有正視平庸之惡才能杜絕平庸之惡,但不幸的是這種反思總是只鱗片爪,更多的是為自己尋找合理或合法的藉口。

1989年2月的一天傍晚,東德士兵亨裡奇發現有一個人乘著雨霧,鬼鬼祟祟地攀爬到柏林牆上,企圖逃到西德去。見此情景,亨裡奇毫不猶豫地舉起手中AK—47衝鋒槍。因此,他成為了英雄。

沒過幾個月,柏林牆倒了,亨裡奇遭到死者家屬的起訴。亨裡奇的辯護律師稱他只是執行命令的人,他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法官當庭反駁道:“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東德的命令要你殺人,可是你明知道這些逃亡者是無辜的,明知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雖有上級的命令,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

“你有把槍口太高一釐米的選擇”振聾發聵,但平庸之惡放棄了這個選項,他們選擇放棄良知,還振振有詞的為自己辯解,聲稱自己的無辜。

殺了無辜的人,沾滿鮮血的雙手會是無辜的嗎?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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