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嚴肅性, 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那麼之前咱們曾經說過這個關於保險現金價值的問題, 大家可以往前翻一翻, 當時就說過, 這個保險在你退保的時候, 它只能退給你現金價值。
那就意味著很多保險在你剛買的前幾年退保有可能你連保費都拿不回來, 只能拿很少的錢, 現在很多情況是, “你買保險的時候, 有保險銷售人員會給你做這樣那樣的承諾, 說沒關係, 你什麼時候覺得這事不好了, 你就退保吧, 退保的時候至少能夠拿到百分之百的保費。 買了之後結果用得不好當然就會想退, 真到退的時候才發現能退回來的錢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要是真遇到這樣的情況, 就算想去告, 我只能很遺憾地告訴你, 這個事沒法告。 他做的這些口頭承諾是無效的, 因為在合同裡就沒有寫, 其實這種事情發生很多次, 包括很多朋友對保險這個事持有偏見或者深惡痛絕也好,
這裡頭寫的那些事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咱們只能相信官網上披露出來的,
以前, 古時候吧, 咱們達成一項協定怎麼辦呢?歃血為盟, 對吧 在這個關二爺面前點了香、磕了頭, 這事就定了, 講的是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但是現在, 法制社會還是要講契約精神的, 所以說簽了合同這個事才算是板上釘釘, 所以, 話說回來大家在買保險的時候不能光聽這些銷售人員的承諾, 他會承諾很多很好的東西, 包括說一些什麼優惠條件, 我們一定要看看在合同裡有沒有白紙黑字地寫出來, 如果沒有你就讓他寫, 當然我相信這些保險銷售人員他是沒有資格去改合同的, 他不可能把這些優惠政策寫到合同上去, 但是我們至少能夠識破他們這些忽悠啊, 不要上當受騙!
當然啦,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呢, 我們簽了一份保險合同也要嚴格地去執行, 也要遵守這樣的契約精神,
總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