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特別孝順, 結婚之前我就是看著她這種孝順勁兒娶的她, 因為我覺得孝順的女孩兒大多心地善良。 可是就因為這孝順沒少整出事來。
結婚時我家給了八萬彩禮, 她一分沒帶回來, 全給了她媽, 說父母養她不容易, 現在就要嫁出去了, 八萬就給父母花吧。 我能說什麼呢, 給就給吧, 其實我家條件也不怎麼好。 轉眼她爸媽就把八萬補貼給了她弟弟。
婚後每個月她都按時往家裡打錢, 其實孝敬父母也算是應該的, 但沒她這樣的, 首先我倆都是普通上班族, 工資都很一般, 她每個月拿出一半的工資給她爸媽。
前不久我丈母娘住院了, 老婆火急火燎的打了三萬塊錢過去, 我也沒說什麼, 畢竟這是看病的。 可是醫院檢查還得做手術, 估計七七八八下來得20萬吧, 老婆非要拿著我們準備買房的錢去刷卡。
想想我夠窩囊的, 結婚好幾年了, 連個孩子都不敢要, 連個兩居室都買不起, 老婆還往娘家花錢如流水。
我一生氣把那個卡裡僅有的20萬取出來18萬, 還剩了兩萬, 我想著丈母娘住院前前後後我花五萬也夠意思了, 畢竟她們歲數還不大, 手裡也還有積蓄,
老婆急匆匆去醫院刷卡, 一看餘額只有兩萬懵了, 馬上反應過來我把錢轉走了, 為此她跟我大吵一架。 我跟她提出了離婚。 這日子過的真累。 如果我有錢也就不說什麼了, 關鍵我們自己的日子就過的緊巴巴的, 還養著她一大家子, 我真的辦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