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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流量鹿晗:人總是會長大的!

吃瓜路人則紛紛追問, 是不是炒作?是不是新戲宣傳?

炒作個頭啊!除非關曉彤手裡捏著鹿晗和吳亦凡的床照, 不然鹿晗怎麼可能配合這種“自毀式”炒作。

難道就為《甜蜜暴擊》那麼個鹿晗粉絲曾經瘋狂抵制的低成本偶像劇?想想也不可能嘛, 身為偶像曝光戀情的危害有多大, 心裡沒點兒數嗎?

是是是, 之前什麼范冰冰李晨、井柏然倪妮、霍建華林心如、唐嫣羅晉、楊冪劉愷威、劉詩詩吳奇隆……公開戀情似乎都沒受什麼影響, 反而更有話題度了。

所以呢?當年劉德華的事情就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情況了?科科, 只因為他們都不是當年的劉德華!

從“小鮮肉”這個概念在國內風靡那刻起, 從未有過頂級流量“鮮肉”公開戀情。 吳亦凡、李易峰、楊洋、張藝興……誰公開承認過女朋友?

現在好了, 鹿晗將可以作為關鍵案例, 被收錄在中國粉絲經濟編年史中。 而們只想知道, 公開戀情, 會給鹿晗的演藝生命和明星價值帶來多大的“暴擊”。

脫粉的, 淚已還;沒脫的, 也快了

幾乎就在鹿晗宣佈戀情的同時, 大型脫粉現場表演也拉開了序幕。 各種真真假假的段子, 連對鹿晗只聞其名的路人也歡快的轉起。

而至於那傷心衝動之下跳樓的、割腕的, 雖然短視頻傳得嚇人, 但並沒有權威部門通報, 還是本著不造謠不傳謠的精神, 相信粉絲們能儘快找到新的精神寄託, 不會做這種傻事。 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 腿長顏好也不少。

頂級流量鮮肉的粉絲, 雖然常有人說什麼姐姐粉、阿姨粉,

但本質上卻基本都是“女友粉”。

當然, 大家也明知對方不可能和自己在一起, 但仍是將其作為完美戀人的精神寄託。 好嘛, 我喜歡的人喜歡上了別人;我省下買包包的錢, 被他用來給別的女人買包包;我掏心掏肺“愛的供養”, 他卻給那土妞一個“愛的抱抱”。

他公開, 他是個有血性的爺們。 但要是連這種“公開劈腿”都能忍, 還算個有血性的娘兒們嗎?

就算不是“女友粉”, 而是“事業粉”, 其實也是在偶像身上投射了自己的夢想。 我為你不眠不休刷資料、沖銷量、反黑、買代言產品、爭取資源……你倒是痛快公開戀情了, 這能不影響前途嗎, 那我在你身上寄託的夢想、付出的努力又算什麼?

閑魚上轉手的鹿晗周邊一下子多起來

當然, 也有不少鹿晗粉絲送出了祝福, 但很難說這種“祝福”沒有強撐面子的成分。 面對外部“敵對勢力”(對家粉絲), 難道要老實承認自己喜歡錯了人, 自己後悔了, 自己就是個“狹隘”的女友粉?那不光是否定偶像, 而是否定自己的審美、判斷力和種種付出。

當場打臉總是讓人難以面對, 不過,隨著以後一波接著一波的秀恩愛(就算不是主動的,媒體也會一直詢問捆綁,何況還有共同主演的新劇),又有多少粉絲能抵擋住這種“甜蜜暴擊”呢?

偶像有了戀人是第一重“暴擊”,這個戀人是什麼樣的人,則是第二重。

說來很玄妙,也沒搞太明白,關曉彤雖然貴為“國民閨女”,其實卻是很沒觀眾緣的。起碼我們可以說,在年輕的互聯網話語群體裡很沒觀眾緣。至於原因,有人說是土,有人說是愛炒作,有人說是脾氣壞。

怎麼說呢,這種輕而易舉就獲得了別人夢寐以求的東西的小公主,會被討厭也算是尋常人情?

而此前因“跑男”結緣,粉群勢力也很強大的鹿晗*迪麗熱巴“陸地夫婦”cp粉,毫無疑問的瞬間提純為迪麗熱巴個人的粉絲。

在各種真真假假的炒cp中,先轉身離開的人無疑都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因為被剩下的那個人變成了“弱者”形象,當然更惹人心疼。

鹿晗戀愛比吳亦凡約炮更糟

一種觀點認為,鹿晗作為頂級流量偶像,還敢於公開戀情,是有責任心、夠“爺們”的表現。怎麼說呢,如果以普通人來衡量,確實如此。但他是鹿晗啊,對關曉彤是負責任了,那麼對“偶像”這份職業是否負責任呢?

偶像就是販賣夢想的職業。偶像不是演員,也不是歌手,你賣的本來就是整個人設,而不是某種演藝專業性。就像卡戴珊家族,必須做到時時刻刻在演戲,整個人生如戲,才算是完整產品,有職業道德,對用戶負責。

日本的“愛豆文化”算是比較成熟,例如AKB-48就是一個專門的偶像團體,面向的粉絲團體主要是“禦宅族”,賣的就是“純情女友”人設。2013年,AKB-48成員峯岸南“違規戀愛”,為了表示歉意,她剃光頭錄視頻向歌迷和經紀公司“謝罪”。

或許咪醬選擇的道歉方法確實有點過於激烈了,但是話說回來, 鹿晗的粉絲有沒有資格不高興?

當然有!

以往的造星模式裡,明星先通過作品引發大眾關注,再配合以話題行銷。鹿晗引領的這波“小鮮肉”的模式則是:先憑藉顏值和人設在網路聚集粉絲,粉絲扮演對偶像進行經營推廣的角色,最終倒逼媒體和大眾關注。

這裡有兩個關鍵點:

一,是靠顏值和人設吸引粉絲,而非作品。

二,是靠核心粉絲引起大眾市場關注。

而我們甚至可以推斷,鹿晗公開戀情,比此前吳亦凡“約炮門”事件,對其粉絲群體的破壞性更大。

如今娛樂多元化,什麼“人設”其實都有粉絲買帳。網癮少年或不會上網老幹部,禁欲系精英或花花公子……但只有一種“人設”大家不接受,那就是貨不對板。

喜歡鹿晗,很多人愛的就是那青澀少年氣,女友粉砸錢買入的,就是“單身好少年”的性幻想。

而喜歡吳亦凡,本也有些能接受其玩世不恭四處留情的浪子人設。從某種意義上說,吳亦凡的“約炮門”,還有“苦難教育”的價值,就是粉圈通常說的“虐粉”。

當全世界都在指責吳亦凡“約炮”,粉絲更會產生一種“他只有我了,我一定要守護他”的責任感。而粉絲們同仇敵愾,共同維護自己心中的信仰,也會使這個粉絲群體更加團結。

作個可能不太恰當的比喻,猶太人的複國運動,不正是因為猶太民族共同的“苦難記憶”,才能在二戰後展開的如此轟轟烈烈嗎。

吳亦凡“約炮”,粉絲還能用他沒公開承認,“我老公逢場作戲”來自我安慰。而鹿晗向全世界公開女朋友,那就是公開“出軌”了。對於大眾來說,談戀愛很正常,“約炮”是醜聞。但對於粉絲來說,個中滋味,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從粉絲型轉大眾向的可行性

早早公佈戀情的男明星在過去很罕見。從前我們總能聽說香港藝人因為“不聽話”,如何被經紀公司“雪藏”。港臺圈一大批明星隱婚,為何現在的“鮮肉”可以如此“做自己”了呢?

還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像鹿晗這樣的流量明星,本質是通過粉絲自我賦權。特別是鹿晗這樣的韓國“歸國派”,起碼不是其現在的經紀公司壹心娛樂將其捧紅的,公司對其控制力其實很弱。

當下,流量明星又是娛樂市場上最搶手的商品,哄著順著也難保明星們不自立山頭呢,經紀公司也就無法完全按商業邏輯行事,而只能順從明星個人意願。

鹿晗最大的武器就是“人氣”。可能也是“人氣”給他自信,讓他敢於傷害自己的“人氣”。

事實上,進入2017年,伴隨著小鮮肉和大IP的整體頹勢,鹿晗的演藝之路已經有些不穩。被外界寄予厚望的電視劇《擇天記》可以說是悄無聲息的播完了;電影方面的資源明顯不如吳亦凡,也沒有真正證明過自己的票房號召力;通過“跑男”打造出的“陸地cp”算是比較大的成果,不過這次算是徹底坍塌。

有人說鹿晗可以借此機會轉型,從依賴粉絲的偶像,變為更大眾向的藝人。那麼我們要問了,怎樣轉型呢?像潘粵明那樣轉型嗎,還是像胡歌那樣轉型?

鹿晗確實非常好看,但這個“好看”也在一定程度影響他的戲路。《擇天記》播出時,觀眾普遍反映他和娜紮沒有cp感,像姐弟戀;而和年齡相差7歲的關曉彤曝出戀情,路人還是覺得畫風怎麼這麼不搭。

《擇天記》

事實上,對於流量型明星,路人觀眾是帶有天然排斥甚至偏見的,覺得他們是“沒有演技的小鮮肉”。要扭轉這種觀念,可能需要非常有代表性的作品。而在大眾領域,鹿晗尚未交出自己的代表作,其最大的代表作仍是“粉絲”。

一旦粉絲稍有懈怠,一個粉絲資料型明星將走向何處,鹿晗或將起到“示範”但非“帶頭”作用。

“他那時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不過,隨著以後一波接著一波的秀恩愛(就算不是主動的,媒體也會一直詢問捆綁,何況還有共同主演的新劇),又有多少粉絲能抵擋住這種“甜蜜暴擊”呢?

偶像有了戀人是第一重“暴擊”,這個戀人是什麼樣的人,則是第二重。

說來很玄妙,也沒搞太明白,關曉彤雖然貴為“國民閨女”,其實卻是很沒觀眾緣的。起碼我們可以說,在年輕的互聯網話語群體裡很沒觀眾緣。至於原因,有人說是土,有人說是愛炒作,有人說是脾氣壞。

怎麼說呢,這種輕而易舉就獲得了別人夢寐以求的東西的小公主,會被討厭也算是尋常人情?

而此前因“跑男”結緣,粉群勢力也很強大的鹿晗*迪麗熱巴“陸地夫婦”cp粉,毫無疑問的瞬間提純為迪麗熱巴個人的粉絲。

在各種真真假假的炒cp中,先轉身離開的人無疑都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因為被剩下的那個人變成了“弱者”形象,當然更惹人心疼。

鹿晗戀愛比吳亦凡約炮更糟

一種觀點認為,鹿晗作為頂級流量偶像,還敢於公開戀情,是有責任心、夠“爺們”的表現。怎麼說呢,如果以普通人來衡量,確實如此。但他是鹿晗啊,對關曉彤是負責任了,那麼對“偶像”這份職業是否負責任呢?

偶像就是販賣夢想的職業。偶像不是演員,也不是歌手,你賣的本來就是整個人設,而不是某種演藝專業性。就像卡戴珊家族,必須做到時時刻刻在演戲,整個人生如戲,才算是完整產品,有職業道德,對用戶負責。

日本的“愛豆文化”算是比較成熟,例如AKB-48就是一個專門的偶像團體,面向的粉絲團體主要是“禦宅族”,賣的就是“純情女友”人設。2013年,AKB-48成員峯岸南“違規戀愛”,為了表示歉意,她剃光頭錄視頻向歌迷和經紀公司“謝罪”。

或許咪醬選擇的道歉方法確實有點過於激烈了,但是話說回來, 鹿晗的粉絲有沒有資格不高興?

當然有!

以往的造星模式裡,明星先通過作品引發大眾關注,再配合以話題行銷。鹿晗引領的這波“小鮮肉”的模式則是:先憑藉顏值和人設在網路聚集粉絲,粉絲扮演對偶像進行經營推廣的角色,最終倒逼媒體和大眾關注。

這裡有兩個關鍵點:

一,是靠顏值和人設吸引粉絲,而非作品。

二,是靠核心粉絲引起大眾市場關注。

而我們甚至可以推斷,鹿晗公開戀情,比此前吳亦凡“約炮門”事件,對其粉絲群體的破壞性更大。

如今娛樂多元化,什麼“人設”其實都有粉絲買帳。網癮少年或不會上網老幹部,禁欲系精英或花花公子……但只有一種“人設”大家不接受,那就是貨不對板。

喜歡鹿晗,很多人愛的就是那青澀少年氣,女友粉砸錢買入的,就是“單身好少年”的性幻想。

而喜歡吳亦凡,本也有些能接受其玩世不恭四處留情的浪子人設。從某種意義上說,吳亦凡的“約炮門”,還有“苦難教育”的價值,就是粉圈通常說的“虐粉”。

當全世界都在指責吳亦凡“約炮”,粉絲更會產生一種“他只有我了,我一定要守護他”的責任感。而粉絲們同仇敵愾,共同維護自己心中的信仰,也會使這個粉絲群體更加團結。

作個可能不太恰當的比喻,猶太人的複國運動,不正是因為猶太民族共同的“苦難記憶”,才能在二戰後展開的如此轟轟烈烈嗎。

吳亦凡“約炮”,粉絲還能用他沒公開承認,“我老公逢場作戲”來自我安慰。而鹿晗向全世界公開女朋友,那就是公開“出軌”了。對於大眾來說,談戀愛很正常,“約炮”是醜聞。但對於粉絲來說,個中滋味,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從粉絲型轉大眾向的可行性

早早公佈戀情的男明星在過去很罕見。從前我們總能聽說香港藝人因為“不聽話”,如何被經紀公司“雪藏”。港臺圈一大批明星隱婚,為何現在的“鮮肉”可以如此“做自己”了呢?

還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像鹿晗這樣的流量明星,本質是通過粉絲自我賦權。特別是鹿晗這樣的韓國“歸國派”,起碼不是其現在的經紀公司壹心娛樂將其捧紅的,公司對其控制力其實很弱。

當下,流量明星又是娛樂市場上最搶手的商品,哄著順著也難保明星們不自立山頭呢,經紀公司也就無法完全按商業邏輯行事,而只能順從明星個人意願。

鹿晗最大的武器就是“人氣”。可能也是“人氣”給他自信,讓他敢於傷害自己的“人氣”。

事實上,進入2017年,伴隨著小鮮肉和大IP的整體頹勢,鹿晗的演藝之路已經有些不穩。被外界寄予厚望的電視劇《擇天記》可以說是悄無聲息的播完了;電影方面的資源明顯不如吳亦凡,也沒有真正證明過自己的票房號召力;通過“跑男”打造出的“陸地cp”算是比較大的成果,不過這次算是徹底坍塌。

有人說鹿晗可以借此機會轉型,從依賴粉絲的偶像,變為更大眾向的藝人。那麼我們要問了,怎樣轉型呢?像潘粵明那樣轉型嗎,還是像胡歌那樣轉型?

鹿晗確實非常好看,但這個“好看”也在一定程度影響他的戲路。《擇天記》播出時,觀眾普遍反映他和娜紮沒有cp感,像姐弟戀;而和年齡相差7歲的關曉彤曝出戀情,路人還是覺得畫風怎麼這麼不搭。

《擇天記》

事實上,對於流量型明星,路人觀眾是帶有天然排斥甚至偏見的,覺得他們是“沒有演技的小鮮肉”。要扭轉這種觀念,可能需要非常有代表性的作品。而在大眾領域,鹿晗尚未交出自己的代表作,其最大的代表作仍是“粉絲”。

一旦粉絲稍有懈怠,一個粉絲資料型明星將走向何處,鹿晗或將起到“示範”但非“帶頭”作用。

“他那時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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