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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用小規矩壞了大規矩

今年9月, 河南南陽, 某中學舉行手機銷毀大會, 幾十部從學生手中沒收來的手機被扔進水桶, 用錘子猛砸砸爛。 8日, 學校工作人員回應稱, 帶手機到學校不交給老師, 一旦被發現就要銷毀, “家長都很配合, 一切都是為學生好。 ”(10月10日中華網)

學生在學校上課的時候玩手機, 危害性不言而喻。 學生的自製力還很差, 一旦手機進入課堂, 學生就可能情不自禁將精力用在手機上而影響學習, 因此禁止將手機帶進課堂是完全有必要的。

學校如此做, 是因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學校如果沒有必要的規矩, 學校就無法履行教育職責,

既對不起政府, 也對不起社會、家長, 最終對不起學生。

一般具有可操作性的做法是, 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到學校。 或者, 雖然並不將手機看成洪水猛獸, 允許學生帶手機進學校, 但上課的時候, 是絕不能使用手機的, 對於違反者, 首先要將手機收起來, 或者交給家長, 或者放學之後再還給學生, 同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情形嚴重, 影響惡劣的還要給予處分。 這其中, 上課期間代學生管理好手機是常用的做法。

而這所學校的這種做法, 不僅顯得另類, 關鍵是完全亂了套。 不准學生在課堂玩手機, 不就是避免亂套麼?為什麼方法卻是用更大的亂套來禁止學生的小亂套?銷毀學生手機, 誰給了學校權力?無論是“家長都很配合”,

還是“一切都是為學生好”是多麼真實, 都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學校在制定自己的規矩時, 忘記了自己制定規矩也不能隨心所欲, 也不能只考慮出發點, 不能違反更大的規矩——法律法規。 學生是學校的,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手機等私人財產也變成了學校的, 可以被校方隨意處置。 學校這樣做, 恰恰忽視了這個特別不能忽視的問題。 如此做, 既讓學校面臨違法的風險, 同時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機構, 如此“言傳身教”, 如何能對學生產生正面影響?學生及社會又會如何看待與評價?

社會正常運行的前提就是大家都講規矩, 按規則出牌。 但制定規矩時又必須堅持一個原則, 那就是小規矩服從大規矩, 不能用小規矩去壞大規矩。

而之所以這樣的事層出不窮, 除學校與學生相比處於明顯的強勢地位, 還因為職能部門對此採取了一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錯誤做法。 如果沒有職能部門的叫停, 沒有哪所學校會主動糾錯。

文/陳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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