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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電集團1.5MW風電機組因不合格將賠償客戶6000萬元

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獨家獲悉, 近日哈爾濱電氣附屬哈電工程中心因風電機組不合格將賠償客戶6000萬元。

2017年3月7日, 在大慶中級法院的主持下, 哈電工程中心與大慶瑞好達成和解, 且大慶中級法院下達了調解書。 哈電工程中心表示將履行該調解書。

根據調解書, 哈電工程中心將賠償各種費用合計6000萬元, 其中1200萬元於2017年3月17日前給付, 剩餘4800萬元於2017年4月17日前給付。

2007年4月, 哈電集團附屬哈電工程中心與漢維公司簽訂了風力發電機組採購合同, 由哈電工程中心提供10台1.5MW風電機組, 合同總額6900萬元。 2007年11月, 訂約方調整合同總額為7484萬元。

2010年6月8日, 漢維公司、哈電工程中心、大慶瑞好及大慶龍江風電簽署四方協議, 四方同意將合同權利轉讓給大慶瑞好。

由於哈電工程中心提供的風電機組未能經用戶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2013年10月8日, 大慶瑞好向大慶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 向哈電工程中心索賠1.92億元。 2016年10月24日, 大慶仲裁委裁定哈電工程中心賠償大慶瑞好1.248億元。 哈電工程中心於2016年10月27日向大慶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大慶仲裁委裁決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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