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皇后的選拔與冠服
皇后都是從民間選拔,
家裡有半個當官的都不能嫁皇室,
以防外戚。
明代選後妃的制度十分規範,逐級加以篩選淘汰,
俗稱選八關是也。
第一輪是“海選”。
每當皇帝到了大婚年齡時,皇宮都會派遣宦官到全國各地挑選年齡在十三到十六歲之間的少女,從中選出5000名,皇家支付路費,由父母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到京城進行第二輪選拔。
第二輪選拔時,宦官們選擇一個較大場地,把少女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齡大小排序,一番察看後,把那些過於高矮胖瘦的少女淘汰。
這一輪大概會淘汰五分之一。
第三輪選拔,宦官們採用前一天的列隊方式,仔細察看每人的五官、頭髮以及音色、儀態,只要有一項不合規定,便被淘汰。
這一輪又會淘汰剩餘人數的一半。
剩餘的大約2000人會進行第四輪的精選。
第四輪,太監們不僅會用尺子細量少女的手足,還會考察少女的步姿與風韻。
這一步又會淘汰1000名少女。
最終留下的1000名美女召入宮中繼續參加選拔。
而太監們的使命也至此畫上了句號。
過了這四關的女子大概只有1000名,都成為了宮女,但能否成為後妃,還要進一步的觀察。
第五輪,
入宮後,宮中宮娥們將那些宮女分別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察其貞潔”,身上不能有一絲疤痕,肌膚必須細膩光澤,從這1000人中再選出300人為宮女頭目。
第六輪是由皇帝派遣的宦官詳細觀察這300名留宮的美女一個月。
依據她們的性情言語,判斷性格是否溫柔敦厚,是否具有智慧並且賢慧,據此,再篩掉250人,剩下的50人便自動晉級為嬪妃。
第七輪是“選三”,就是由皇太后或太妃從50人中選出3個。
最後一輪由皇帝欽定一名皇后。
一般最後落選的兩名美女,都會被封為貴妃,但也有被賜予金銀幣退回家的。
如明光宗當太子時選太子妃,劉氏與郭氏姐妹進入最後一輪角逐,郭氏老大被選為太子妃,其妹與劉氏落選,賜給金幣後返回家中。
據載,這位劉氏自感身價百倍,回故里後不願再嫁凡夫俗子,做了一輩子老處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