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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P2P平臺資產端只能玩這些

摘要:一位P2P平臺負責人坦言, 從監管對平臺資產端的各種整頓來看, 基本已隔斷平臺與各種融資金融機構合作的方式。 未來P2P的資產端很可能就只剩下個人以及小微企業的融資借款, 而這其實也恰恰是監管想要最終導正的方向。

“如今尋找資產真的是越來越難。 ”這是不少P2P平臺當前共同的心聲。 其實, 從今年年初以來, 《國際金融報》記者耳邊就經常聽到圈內人士的此類抱怨。 隨著互金行業整頓事項的不斷推進, 可以說P2P平臺的資產端基本被限得死死的。

“從監管對平臺資產端的各種整頓來看, 基本已隔斷平臺與各種融資金融機構合作的方式。

未來P2P的資產端很可能就只剩下個人以及小微企業的融資借款, 而這其實也恰恰是監管想要最終導正的方向。 ”10月11日, 一位P2P平臺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坦言, 監管的目的應該是希望P2P資金端和資產端能做到單一、明確, 融資方是資金的直接使用者, 而不希望中間通過保理、融資租賃等機構中間再轉一道彎, 意在縮短資金鏈條, 進而做到風險更加可控。

10月10日, 深圳P2P整改要求曝光, 內含148項細則, 對網貸平臺資產端的限制同樣嚴格, 不少方面都是一刀切。

《國際金融報》記者詢問了多家深圳的P2P平臺, 其中兩家平臺表示, 早在一個月之前就已經收到深圳市金融辦下發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下稱“《整改要求》”),

而平臺也已開始根據《整改要求》推進整改事項。

記者注意到, 在《整改要求》的禁止期限拆分和錯配條款中, 檔指出, 平臺不得發售打包散標或債權轉讓類產品進行期限拆分或錯配。 檔禁止平臺資產端對接金交所、典當行、保理公司、小貸公司和擔保公司等。

另外, 《整改要求》指出, 網貸平臺禁止“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 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其中明確提到網頁和平臺上不得有理財字樣以及預期收益率等理財產品的特徵資訊。

“現在P2P平臺要尋找好的資產真的是越來越難了。 ”“資金掮客”石柯(化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坦言,

“市場上需要融資的企業和機構自然是不少的, 但越來越難與P2P平臺匹配上。 現在P2P平臺上的類資產證券化和債權轉讓等業務都是被禁止的, 這就把一大批保理公司、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融資方給摒除在外了, 而這些公司以往在P2P平臺的資產端中佔據了重要角色。 ”

石柯告訴記者, 即使是找到符合規定的融資方, 因為P2P平臺的限額規定, 很多小微公司也很難在一家平臺一下子融到足夠的資金。 在如今P2P平臺融資成本向上走的情況下, 不少企業會選擇放棄這一融資管道。

“更要命的是, 雖然監管要求P2P平臺對投資者不可以承諾保本保息, 但是為了降低風險, P2P平臺對資產端的融資方則往往要求對方承諾保本保息, 這也加大了P2P平臺尋找資產的難度。

”石柯稱。

其實, 所謂P2P平臺就是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服務, 平臺本身就是一個仲介, 如果中間再加上小貸公司、擔保公司這些環節, 那麼P2P也就變味了, 而是成為了P2N。

麻袋理財研究院總監路南認為, P2N模式比較明顯的特點是, 投資人對接的對象是貸款機構, 網貸平臺有可能演變成為貸款機構的管道商。 過於依賴合作機構很難有效控制風險, 再加上P2N模式會涉及到類資產證券化, 與監管背道而馳是其被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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