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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宋初疑案“斧聲燭影”——精心編造的金匿之盟

宋初斧聲燭影疑案的最大誘因來自那個所謂的金匿之盟。 關於金匿之盟的成型並不見於宋史太祖本紀和太宗本紀, 而是載于昭憲太后本傳中:“建隆二年, 太后不豫, 太祖侍樂餌不離左右。 疾亟, 召趙普入受遺命。 太后因問太祖曰:“汝知所以得天下乎?”太祖嗚噎不能對。 太后固問之, 太祖曰:“臣所以得天下者, 皆祖考及太后之積慶也。 ”太后曰:“不然, 正由周世宗使幼兒主天下耳。 使周氏有長君, 天下豈為汝有乎?汝百歲後當傳位於汝弟。 四海至廣, 萬幾至眾, 能立長君, 社稷之福也。 ”太祖頓首泣曰:“敢不如教。 ”太后顧謂趙普曰:“爾同記吾言,

不可違也。 ”命普於榻前為約誓書, 普於紙尾書“臣普書”。 藏之金匱, 命謹密宮人掌之。 ”這個說法和《續資治通鑒》以及其他相關史書的說法類似, 情節出入不大。 另外, 宋史趙普本傳和廷美本傳中都有述及。 似乎言之灼灼, 然而, 考諸歷史以及相關背景, 可知事情遠非如此簡單。

宋承唐後, 事事師法唐代, 就連宋太祖本人幼年也以李世民為楷模, 所以, 宋史中多有誇讚太祖生母杜後之處, 比如太祖趙匡胤少年不喜讀書, 希望立志做李世民一流的人物, 杜後就勸戒他說:“說大話的人往往不能成事。 ”以後, 趙匡胤陳橋兵變, 杜後聞之又說:“吾兒素有大志, 今果然。 ”似乎是燭照在先。 而後, 她訓誡趙匡胤說:“吾聞‘為君難’, 天子置身兆庶

之上, 若治得其道, 則此位可尊;苟或失馭, 求為匹夫不可得, 是吾所以憂也。 ”其見識已經決然非泛泛之輩可以預之的了。 對比一下就可以發現, 這位杜太后身上隱藏了很多唐太宗李世民生母竇太后的身影。 被唐太宗等人尊為太穆神後的竇太后是北周名將竇毅的女兒,

她得知楊堅篡位就大怒說:“恨我非男子, 不能救舅家禍。 ”以後數次解救李淵于困危之際, 李淵經常對兒子們說:“早用而母言, 得此久矣。 ”(參見《新唐書·太穆太后本傳》)李世民對他的母親特為尊敬, 史書上記載竇太后生前對李世民最為鍾愛, 隱示日後世民當有大前程。 而杜太后的種種卓越的見識為這個金匿之盟做了有效地鋪墊, 因為在大家看來, 像這樣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太后能夠安排這麼一個決定宋室江山永固的政策也是情理之中的。

杜太后死于建隆二年, 這時候, 宋太祖趙匡胤只有三十五歲, 兒子德昭生於後周顯德三年, 也就是西元957年, 這時候也才五歲, 當然可以說是幼兒。 這些都合乎情理,

然而, 卻忘了最為重要的一點, 趙匡胤此時春秋鼎盛, 而且, 趙宋家族沒有短命的遺傳和不可治癒的家族遺傳疾病史, 趙匡胤的父親趙弘殷於戎馬倥傯之間還渡過了五十多歲的時光, 杜太后本人去世的時候也有六十多歲了,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來看, 趙匡胤的“百年之後”, 德昭早就成長為長君了, 事實上, 趙匡胤死的時候, 德昭已然二十出頭的年紀, 這樣的年紀怎麼也不能說是幼兒了吧?和後周恭帝有著本質的區別, 再者, 杜太后怎麼能預知兒子不能久安於位呢?怎麼能夠預知趙匡胤在位幾多年呢?這不僅不合乎封建王朝的禮法, 也不符合人之常情。 更為奇怪的是這麼一個異乎尋常的決定趙宋統緒排列的秘密政策的決議居然有一個外人趙普在側,
而直接和這件事有著非常重要關係的光義、廷美都不得與聞, 按照宋史的說法, 光義是即位六年之後也就是宋太平興國六年才知道的。 如果這中間趙普死亡或者趙匡胤疏於交待, 那麼, 還會有誰來證明這件事的真偽?即令是有金匿安在, 那麼人證呢?宋史作者還補充了一個說明:“或謂昭憲及太祖本意, 蓋欲太宗傳之廷美, 而廷美複傳之德昭。 ”這麼一說就更加不可解了, 這位杜太后簡直就是天人一般, 她能夠預測出次子趙匡胤的在位時間不說, 還能預測出三子光義、四子廷美的在位時間, 試想, 就算光義在位十年, 廷美也在位十年, 那麼到了德昭即位時德昭本人該有多大的年紀了?這種說法本身就是一種抄襲, 抄襲的是春秋時代吳王壽夢的遺言。然則,春秋時代畢竟封建不立,封建禮法尚未形成,中國進到宋代已經是封建社會的成熟期,繼承之昭穆制度早就深入人心,杜太后這種安排簡直是匪夷所思。而以前此英明燭照的杜太后能夠作出這樣的安排的唯一解釋那就是這種說法系出偽造。《宋史·廷美本傳》中記載:“德昭不得其死,德芳相繼夭絕,廷美始不自安。”廷美不自安的是什麼呢?既然廷美沒有參與金匿之盟,不知道皇家既定的傳承順序,那麼他不自安什麼呢?宋史的這個記載至少透露兩個東西,一個是德昭之死和德芳之死不那麼正常,第二個是廷美的存在於光義看來比較危險。就以第一個來說,既然杜太后已經和宋太祖預定太宗光義即位,那麼,光義沒有必要害死德昭和德芳,就算是光義不想完成傳位廷美再傳位德昭的既定方針,那麼首先害死的也應該是廷美才對。解決德昭和德芳單純的就繼承來說似乎對廷美最為有利。而以第二個來說好像是能夠證明廷美是皇位的既定接班人和有力競爭者,那麼,按照這個邏輯看,光義害死廷美豈不是等於公開給自己背上違背母訓的不孝的罪名了嗎?以光義這樣一個立志做一代雄主的人物何以出此下策而不顧呢?這種聖德之累光義怎麼會一點計較都沒有?

光義在得到趙普的上書之後,“上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併發金匱得誓書,遂大感悟。”皇帝顯然不會自己去找,自然是還有其他人過目,趙普在太祖晚年失去信任,放歸已久,這時突然冒出來再相,自然會引起大家的驚奇,而世上本來就沒有不透風的牆,金匿之盟當然就會傳播開來,光義於此時害死廷美豈不是讓天下視為異類?下面,我們再來看看金匿之盟杜太后的原話:“汝百歲後當傳位於汝弟。”趙匡胤有兩個弟弟,杜太后不會不知道,那麼傳給哪個弟弟呢?杜太后沒有明說,有人或許要講那就是推長而立,然則也不對,為什麼呢?封建統緒首先是傳子,家天下的含義異常狹窄,子孫一系、萬古不易,其他的即便是兄弟也是旁支,而且,既然已經拋棄了子孫即位的大禮法,傳弟那就也可以變通為傳賢而非傳長,至於傳賢那就只有皇帝本人最有發言權了。放著日漸長大的兒子不立,傳位弟弟又沒有指定說明,即是傳弟,那麼廷美自然也有份,廷美之後德昭兄弟(太祖系)、德昌兄弟(太宗系)、德恭(廷美系)兄弟又要怎麼辦?這麼一個明顯製造宗族繼承混亂的金匿盟約還被太祖這樣開國皇帝奉為圭臬,內中蹊蹺不說也知。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喧囂一時被宋太宗趙光義君臣視之為他即位的合理法統的唯一解釋檔其實是趙光義和趙普精心策劃編造的,我們來設想一下,如果金匿盟約真的存在,宋太祖一直準備傳位於弟,那麼為什麼沒有遺詔?宋史說王繼恩拿著遺詔去找晉王,其他的史書包括《續資治通鑒》和司馬光的《涑水紀聞》都沒有提及此事,如果太祖真有遺詔的話,完全可以不需要王繼恩去私下找到晉王,而是應該集合大臣,公開宣讀太祖的遺詔,晉王在先帝的靈柩之前即位,這是古今即位的通法,也是消除天下疑問的最好辦法,光義如果真的具備合法的繼承身份寧不出此?換言之,也就是只有一件事是真的,那就是王繼恩確實私下找到了晉王。這個王繼恩是太祖時代的寵臣,太祖身體不好,“命內侍王繼恩就建隆觀設黃籙醮”,可見親信之高,以一般的慣例,這樣的人在第二代統治者眼中應該得不到同等的信賴,至少不會比之先皇帝更加青睞,可是,這個王繼恩不僅榮寵比之太祖時期還盛,而且,等到太宗一死,在太子已經存在的情況之下居然還敢繼續搞一個新皇帝出來,可見其人的威權到了什麼地步,王繼恩擁有這樣的大權顯然是太宗生前賦予的,俗話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太宗光義對這麼一個刑餘之人給予這麼之大的政治感情和熱情,難道不說明什麼問題嗎?如果不是王繼恩於他有恩的話,光義何苦為此呢?而之于皇帝有恩,如果不是救護於沙場,那麼就是私相於內廷了。

宋太祖開寶九年十二月,光義就改元為太平興國元年,這和幾乎所有的正統王朝的正統繼承人的改元辦法都是完全不同的,這種可以說是對先皇帝不敬不孝的做法發生在一個有著所謂金匿之盟鐵定繼承檔允許的宋太宗身上,難道不也是可疑呢嗎?

抄襲的是春秋時代吳王壽夢的遺言。然則,春秋時代畢竟封建不立,封建禮法尚未形成,中國進到宋代已經是封建社會的成熟期,繼承之昭穆制度早就深入人心,杜太后這種安排簡直是匪夷所思。而以前此英明燭照的杜太后能夠作出這樣的安排的唯一解釋那就是這種說法系出偽造。《宋史·廷美本傳》中記載:“德昭不得其死,德芳相繼夭絕,廷美始不自安。”廷美不自安的是什麼呢?既然廷美沒有參與金匿之盟,不知道皇家既定的傳承順序,那麼他不自安什麼呢?宋史的這個記載至少透露兩個東西,一個是德昭之死和德芳之死不那麼正常,第二個是廷美的存在於光義看來比較危險。就以第一個來說,既然杜太后已經和宋太祖預定太宗光義即位,那麼,光義沒有必要害死德昭和德芳,就算是光義不想完成傳位廷美再傳位德昭的既定方針,那麼首先害死的也應該是廷美才對。解決德昭和德芳單純的就繼承來說似乎對廷美最為有利。而以第二個來說好像是能夠證明廷美是皇位的既定接班人和有力競爭者,那麼,按照這個邏輯看,光義害死廷美豈不是等於公開給自己背上違背母訓的不孝的罪名了嗎?以光義這樣一個立志做一代雄主的人物何以出此下策而不顧呢?這種聖德之累光義怎麼會一點計較都沒有?

光義在得到趙普的上書之後,“上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併發金匱得誓書,遂大感悟。”皇帝顯然不會自己去找,自然是還有其他人過目,趙普在太祖晚年失去信任,放歸已久,這時突然冒出來再相,自然會引起大家的驚奇,而世上本來就沒有不透風的牆,金匿之盟當然就會傳播開來,光義於此時害死廷美豈不是讓天下視為異類?下面,我們再來看看金匿之盟杜太后的原話:“汝百歲後當傳位於汝弟。”趙匡胤有兩個弟弟,杜太后不會不知道,那麼傳給哪個弟弟呢?杜太后沒有明說,有人或許要講那就是推長而立,然則也不對,為什麼呢?封建統緒首先是傳子,家天下的含義異常狹窄,子孫一系、萬古不易,其他的即便是兄弟也是旁支,而且,既然已經拋棄了子孫即位的大禮法,傳弟那就也可以變通為傳賢而非傳長,至於傳賢那就只有皇帝本人最有發言權了。放著日漸長大的兒子不立,傳位弟弟又沒有指定說明,即是傳弟,那麼廷美自然也有份,廷美之後德昭兄弟(太祖系)、德昌兄弟(太宗系)、德恭(廷美系)兄弟又要怎麼辦?這麼一個明顯製造宗族繼承混亂的金匿盟約還被太祖這樣開國皇帝奉為圭臬,內中蹊蹺不說也知。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喧囂一時被宋太宗趙光義君臣視之為他即位的合理法統的唯一解釋檔其實是趙光義和趙普精心策劃編造的,我們來設想一下,如果金匿盟約真的存在,宋太祖一直準備傳位於弟,那麼為什麼沒有遺詔?宋史說王繼恩拿著遺詔去找晉王,其他的史書包括《續資治通鑒》和司馬光的《涑水紀聞》都沒有提及此事,如果太祖真有遺詔的話,完全可以不需要王繼恩去私下找到晉王,而是應該集合大臣,公開宣讀太祖的遺詔,晉王在先帝的靈柩之前即位,這是古今即位的通法,也是消除天下疑問的最好辦法,光義如果真的具備合法的繼承身份寧不出此?換言之,也就是只有一件事是真的,那就是王繼恩確實私下找到了晉王。這個王繼恩是太祖時代的寵臣,太祖身體不好,“命內侍王繼恩就建隆觀設黃籙醮”,可見親信之高,以一般的慣例,這樣的人在第二代統治者眼中應該得不到同等的信賴,至少不會比之先皇帝更加青睞,可是,這個王繼恩不僅榮寵比之太祖時期還盛,而且,等到太宗一死,在太子已經存在的情況之下居然還敢繼續搞一個新皇帝出來,可見其人的威權到了什麼地步,王繼恩擁有這樣的大權顯然是太宗生前賦予的,俗話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太宗光義對這麼一個刑餘之人給予這麼之大的政治感情和熱情,難道不說明什麼問題嗎?如果不是王繼恩於他有恩的話,光義何苦為此呢?而之于皇帝有恩,如果不是救護於沙場,那麼就是私相於內廷了。

宋太祖開寶九年十二月,光義就改元為太平興國元年,這和幾乎所有的正統王朝的正統繼承人的改元辦法都是完全不同的,這種可以說是對先皇帝不敬不孝的做法發生在一個有著所謂金匿之盟鐵定繼承檔允許的宋太宗身上,難道不也是可疑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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