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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臺商品房限購政策!貢新購住房辦證不滿2年不得交易!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政策,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結合昆明實際,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0月12日發佈了《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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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貸款受理條件, 將繳存職工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且開戶滿6個月以上可以申請貸款調整為繳存職工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且開戶滿12個月以上可以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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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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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經營者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和銷售現房時, 對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應按照《雲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的要求, 實行明碼標價。 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的規定, 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 銷售商品房配套車位(庫、房)的, 應同時標明車位(庫、房)的價格。 自覺接受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對執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規定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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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住房〔2017〕80號)要求, 落實供地計畫, 加強土地徵收力度, 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加快閒置土地清理處置, 積極盤活存量土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加快轄區內的城市規劃編制,

並上報審批, 促進專案開發建設, 形成市場有效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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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特定區域範圍內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 採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 進一步加大限價商品房市場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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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城中村改造和經規委會審議通過的用地面積較大的房地產開發專案,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一次規劃、分期供地、分批辦證、分片開發、分期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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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去年年底,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了“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之後全國各大城市都推出了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措施。 10月11日,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表示, 未來房地產調控政策會繼續發揮效果, 特別是將會逐步建立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

目前, 全國有超過多個城市發佈升級版調控政策, 包括:西安、重慶、南昌、南寧、長沙、貴陽、石家莊、武漢、桂林、無錫、東莞、寧波、海南、三亞等, 其中有9個城市提及了一定程度的限售, 也將全國限售城市擴大到了4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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