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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認識的時候都是剛進公司的小菜鳥, 什麼都不懂, 只能打雜, 那時候兩個人突然就有一種同命相連的感覺, 所以很快成為好朋友, 經常一起吃飯上下班, 幾個月以後也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因為相識於微末, 所以我們兩個很珍惜彼此, 很重視彼此之間的感情, 知道患難與共的珍貴之處。 在我們相互扶持的幾年裡, 事業也有了不錯的發展。 今年我們準備結婚。
我本來以為結婚就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 領張證, 兩家人坐在一起吃頓飯就可以了, 可是沒想到結婚會這麼麻煩, 我媽挑剔對方,
婆婆那兒的事情又出來了, 婆婆知道我們兩個買房子, 我們兩個本來準備就付首付, 以後每月還貸款, 可是婆婆說她可以給我們買全款房, 當時我媽還挺高興的, 和我說不要彩禮也沒事,
可誰知道婆婆還有一個特別奇葩的理由, 就是要我們把房子寫在小姑子的名下, 憑什麼?小姑子明年也要嫁人了, 我們把房子放在她的名下讓她明年帶走嗎?那我們兩個住那裡去?
其實說來說去婆婆還是不信任我, 不喜歡我, 怕我和老公不長久, 以後離婚分房子, 我雖然理解她這樣做的原因, 但我絕對不會妥協的, 我寧願只上首付, 以後還貸款, 我也不願意同意她的要求。 老公說沒事小姑子人好, 等買了之後讓小姑子把房子轉到我們名下就好。
我就是不同意, 人心險惡, 誰知道小姑子怎麼想的, 她要是翻臉不認人我去那裡哭去?
小編認為防人之心不可無, 雖然她老公說小姑子會把房子轉到他們名下,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