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出臺《浙江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 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 著力解決制約電力行業科學發展的深層次問題, 促進浙江電力行業健康發展, 推動結構轉型和產業升級。 這將對浙江電力事業產生哪些影響呢?我們一起來看。
主要目標
確立適合浙江的電力市場模式, 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建立以電力現貨市場為主體、電力金融市場為補充的省級電力市場體系。
到2019年, 完成輸配電價核定, 設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 確定浙江電力市場模式, 完成市場規則制定和技術支援系統開發,
到2022年, 優化現貨市場交易機制基本形成較為完備的電力市場體系, 逐步過渡到浙江中期電力市場。
2022年以後, 開展電力期權等衍生品交易, 建立健全電力金融市場體系, 形成成熟的電力市場體系, 建成浙江目標電力市場。
重點任務
有序推進電價改革, 理順電價形成機制
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 改革後電網企業按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 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推進發電側和售電側電價市場化;妥善處理電價交叉補貼;探索建立輸配電價調整機制。
開展市場設計研究, 啟動浙江電力市場建設
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 降低使用者電價水準;確定市場模式和改革路徑,
推進浙江電力市場建設運營, 逐步完善市場體系
初期市場:目標是探索適合浙江的電力市場模式, 初步建立電力市場化競爭體系, 培育市場參與主體, 促進競爭、降低成本;
中期市場:目標是提高市場參與度, 促進售電側市場競爭, 豐富合約市場交易品種, 建立完善的電力市場框架體系;
目標市場:最終目標是市場範圍盡可能擴大, 市場主體廣泛參與, 市場風險有效防控, 形成競爭充分、價格合理、體系完備、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
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
組建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暫名), 主要負責電力市場研究、市場成員的註冊和管理、發佈市場訊息和提供諮詢服務等工作;依法依規加強交易機構外部管控;完善交易機構功能。
推進發用電計畫改革, 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有序縮減發用電計畫, 優先安排規劃內可再生能源和調峰調頻發電, 合理安排“熱電”聯產機組發電, 支援節能高效、清潔排放機組發電;實現計畫向市場平穩過渡。
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 有序放開售電業務
引入售電側競爭, 通過雙邊協商、集中競價等方式, 大使用者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 並對價格進行協商談判;促進零售市場全面開放, 逐步實現售電側市場的全面開放和多元化。
開放電網公平接入, 建立分散式電源發展新機制
全面放開用戶側分散式電源市場;積極發展分散式電源, 積極發展融合先進儲能技術、資訊技術的微電網和智慧電網技術;加強和規範自備電廠監督管理。
加強電力統籌規劃和科學監管, 提高電力安全可靠水準
減少和規範電力行業的行政審批; 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體系;推動加快修訂地方電力法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