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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臺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電價由市場決定

浙江省政府近日出臺《浙江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 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 著力解決制約電力行業科學發展的深層次問題, 促進浙江電力行業健康發展, 推動結構轉型和產業升級。 這將對浙江電力事業產生哪些影響呢?我們一起來看。

主要目標

確立適合浙江的電力市場模式, 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建立以電力現貨市場為主體、電力金融市場為補充的省級電力市場體系。

到2019年, 完成輸配電價核定, 設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 確定浙江電力市場模式, 完成市場規則制定和技術支援系統開發,

力爭在2019年上半年實現浙江初期電力市場試運行。

到2022年, 優化現貨市場交易機制基本形成較為完備的電力市場體系, 逐步過渡到浙江中期電力市場。

2022年以後, 開展電力期權等衍生品交易, 建立健全電力金融市場體系, 形成成熟的電力市場體系, 建成浙江目標電力市場。

重點任務

有序推進電價改革, 理順電價形成機制

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 改革後電網企業按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 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推進發電側和售電側電價市場化;妥善處理電價交叉補貼;探索建立輸配電價調整機制。

開展市場設計研究, 啟動浙江電力市場建設

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 降低使用者電價水準;確定市場模式和改革路徑,

引進具有豐富電力市場設計運行經驗的國際國內諮詢團隊, 協助開展市場設計建設;制定市場規則和開發技術支援系統。

推進浙江電力市場建設運營, 逐步完善市場體系

初期市場:目標是探索適合浙江的電力市場模式, 初步建立電力市場化競爭體系, 培育市場參與主體, 促進競爭、降低成本;

中期市場:目標是提高市場參與度, 促進售電側市場競爭, 豐富合約市場交易品種, 建立完善的電力市場框架體系;

目標市場:最終目標是市場範圍盡可能擴大, 市場主體廣泛參與, 市場風險有效防控, 形成競爭充分、價格合理、體系完備、功能完善的電力市場。

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

形成公平規範的交易平臺

組建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暫名), 主要負責電力市場研究、市場成員的註冊和管理、發佈市場訊息和提供諮詢服務等工作;依法依規加強交易機構外部管控;完善交易機構功能。

推進發用電計畫改革, 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有序縮減發用電計畫, 優先安排規劃內可再生能源和調峰調頻發電, 合理安排“熱電”聯產機組發電, 支援節能高效、清潔排放機組發電;實現計畫向市場平穩過渡。

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 有序放開售電業務

引入售電側競爭, 通過雙邊協商、集中競價等方式, 大使用者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 並對價格進行協商談判;促進零售市場全面開放, 逐步實現售電側市場的全面開放和多元化。

開放電網公平接入, 建立分散式電源發展新機制

全面放開用戶側分散式電源市場;積極發展分散式電源, 積極發展融合先進儲能技術、資訊技術的微電網和智慧電網技術;加強和規範自備電廠監督管理。

加強電力統籌規劃和科學監管, 提高電力安全可靠水準

減少和規範電力行業的行政審批; 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體系;推動加快修訂地方電力法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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