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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注意:土地確權後,宅基地期限有變,有的70年,有的無限制

土地和宅基地對於農民至關重要, 是農民的安身之所, 立身之本, 然而一直以來, 許多農民朋友對於土地政策及宅基地政策不大瞭解, 有的一知半解, 有的壓根就沒停過。 因為對政策不瞭解, 所以有的政策農民朋友就沒辦法享受, 白白遭受了損失。

最近這幾年, 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在轟轟烈烈的搞土地確權, 大家都知道這項工作將於2018年年底徹底結束, 現在不少地區都已經完成了土地確權, 還有部分地區已經完成了頒證工作, 相信有不少農民朋友已經領到了自己的宅基地證書, 然而這裡有一個細節不知道農民已經領到證書的農民有沒有注意。

筆者所說的這個問題就是宅基地確權證上關於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問題, 宅基地證書上除了有面積、位置等資訊外, 還有就是使用年限的問題。 細心的農民會注意到, 宅基地證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有兩種, 一種使用年限是70年, 一種是無期限。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呢?農民朋友也不用擔心, 主要是因為問題出在這裡: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屬於村集體的土地, 這部分使用年限沒有限制;第二種宅基地屬於國有土地上的建設居住用地, 這部分宅基地有明確的時間限制, 一般不超過70年產權。 因此, 如果農民朋友拿到的宅基地證書是70年的, 就證明這塊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有土地的, 相反如果是無期限的, 則證明是屬於集體土地。

不過拿到70年產權的宅基地確權證書的農民朋友也不用擔心,

只需要在期滿的前一年進行續期, 辦理交易、登記手續便可, 也不用繳納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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