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納稅風險敏感時間
新一周剛上班, 就有企業接到稅收專管員電話, 要求企業對供應商作廢後重新開出的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相關業務憑證。
南山講堂通過這個真實的事件, 告訴您增值稅發票每月的納稅風險敏感時間, 請您關注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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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
這個企業(暫稱A企業)的供應商(暫稱B企業)在6月30日作廢了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 並於7月1日重新開具了一張除了開票時間以外其它項目均相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A企業已經將作廢的發票在6月份做了進項認證。
專管員要求A企業出具此筆業務對應的合同、銀行收付證明、貨物運輸的物流單以及採購商品的入庫單等一系列業務流程證明, 以證明該業務的真實性、該張發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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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這個真實的事件相對應的, 有一般納稅人企業經常會在月末時核算一下當月的進銷項金額,
a, 趕緊找供應商開具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
b, 看一下哪些銷項發票能作廢, 先作廢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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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企業, 非常關注自己的稅負率, 核算後, 發現需要“交點兒稅”的, 就會趕在最後一天出現以下情況 :
a, 相比較月度內其他時間, 異常大量、大額開具發票;
b, 甚至與上下游企業相互對開發票, 也就是平時常說的“對開”、“環開”等違規開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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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 尤其是月度的最後一天是增值稅發票操作異常的“高危”時間, 有的企業甚至趕在月末最後一天半夜12點之前臨時大量增加開票、作廢發票、進項認證發票。
這怎麼看, 都難逃人為操作稅負的嫌疑呀!
關注企業經營風險點, 發票操作應合規。
問道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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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南山講堂/柳鶯
圖片提供:小明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