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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省平湖市經濟開發區新明路1588號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五樓董事會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

董事長陳德康先生主持, 會議採取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決策程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 出席6人, 董事胡正國先生、汪為民先生以及獨立董事董作軍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2、公司在任監事3人, 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吳建國先生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財務總監張群言女士列席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專案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終止部分募投專案和調整部分募投專案總投資、實施內容、調整部分募集資金使用計畫的議案

3、議案名稱:關於增加公司經營範圍並修訂《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 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說明:上表為剔除公司董監高的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共審議三個議案, 其中議案3為特別決議議案, 由參加表決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議案1、議案2為普通決議議案, 由參加表決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通力律師事務所

律師:陳鵬、駱沙舟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資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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