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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出口食品農產品“智慧監管”模式

廈門漳州檢驗檢疫局 劉順國 顏文卿

黨的十八大以來, 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 經濟增長模式和結構不斷調整優化, 檢驗檢疫監管工作也正發生著劇烈變化。 資訊化對推動檢驗檢疫業務發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當前檢驗檢疫業務資訊化落後於資訊技術發展, 筆者以出口食品農產品為視角, 對以新技術提升履職能力, 整合並分析業務資料, 推動“智慧質檢”建設展開研究。

廈門檢區年出口食品農產品超過100萬噸、出口貨值逾20億美元, 出口種類包括罐頭、蔬菜、食用菌等十幾個品種, 出口市場涵蓋美國、日本和歐盟等近200個國家和地區。

當前通行的出口食品檢驗監管模式主要依託電子監管系統, 實施“風險評估、分類管理、電子監管”三位一體的“抽批檢驗”監管模式, 即根據進口國要求、企業分類及產品風險特性, 確定相應的抽批率, 並結合企業誠信管理進行動態調整。 雖然該模式與過去的“逐批成品檢驗”做法相比已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但依然存在局限性。 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管理模式滯後。 該模式依然基於報檢“批”進行抽檢, 把批次檢驗(檢測)合格作為出口放行主要憑據。 這種模式側重於“檢”, 輔之以“管”, 比之發達國家通行的以監管為主、檢驗驗證的模式, 較為落後。

檢驗週期長。 隨著開放型經濟的飛速發展, 外貿出口對通關速度的需求與日俱增,

而按照目前的模式, 對於抽中批的檢驗流程一般包括企業自檢、官方抽檢、實驗室檢測、口岸抽批查驗等環節, 週期相對較長。 尤其是實驗室檢測環節根據專案不同往往需要5~10天, 這使得中小型出口食品企業更加難以承受。 由於規模較小且品質控制有限, 這類企業抽檢比例相對較高, 但其訂單往往又以“短平快”為主, 這就更加凸顯了“爭分奪秒”快速出貨與“按部就班”檢驗放行之間的矛盾。

檢力不足。 抽批檢驗雖然有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但隨著企業數量逐年增多, 品牌種類更加繁雜, 出貨週期越來越快, 對檢驗監管的要求更加專業化和精細化, 檢力不足的情況依然存在, 影響了檢驗監管的效果。

對此, 筆者認為從以下3方面解決上述問題。

推動全過程要素監管和風險預警移動端化、資料化。 一方面, 實施全程監控。 把風險預警、風險監控、企業存檔、資訊查詢、資訊溝通彙聚於一個平臺, 通過大資料分析實現對企業的即時監管, 實現從原料種植養殖、加工到出口的全過程監管, 提高對源頭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 加強對國外風險預警信息整理、研判與評估力度, 通過官方網站、國外通報資訊查詢平臺及微信平臺等新媒體, 及時向企業發出風險預警, 真正做到早預警、早控制, 指導企業規避出口風險。

推動品質管制標準化和檢驗監管差異化。 一方面強化企業品質管制主體責任, 提升企業自檢自控能力水準。

根據企業產品和目標市場分類, 制定發佈《出口食品檢驗監管作業指導書》《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自檢自控技術指南》等作業指導書, 要求企業建立符合目標市場要求的自檢自控體系, 從生產設備、檢驗設施、人員素質等各個方面建立標準化指標, 對從原料到成品的各個環節詳細檢測並記錄歸檔。 加大業務指導、培訓、檢查力度, 對企業自檢自控體系, 生產加工過程管控重點檢查, 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企業整改並跟蹤落實。 另一方面, 推動企業品質信用管理系統平臺建設, 按照“守信便利, 失信懲戒”原則, 從通關便利化、查驗比例等方面實施差異化檢驗監管措施, 促使企業從“要我做”轉變為“我要做”。

助力企業實現便利通關。 遵循“管得住、放得快”的原則, 突出過程監管。 檢驗檢疫部門只針對極少部分存在高風險隱患的出口食品農產品, 實施臨時性抽檢, 對於企業按要求自檢自控合格的大部分產品實行“即報即放”, 平均通關時長可縮短8-10天。 此舉能有效化解出口食品農產品保鮮期短、出貨期緊等矛盾, 企業能更靈活地爭取國外訂單, 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大幅提升。

“智慧監管”基礎在於平臺建設, 通過建立穩定的資料來源, 改變以往缺乏互動、資料有來無回的“孤島模式”。 核心在於“風險評估”和“分類管理”, 通過優化監管流程, 最終實現“安全可控、高效通關”。 《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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