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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有感,致三毛

一盞燈, 一杯茶, 一本書。

這是一本積滿灰塵的書, 它就那樣靜靜地躺在桌面上, 書的封面上印著《三毛作品》幾個字。

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打開這本書了, 五年?十年?甚或更久?如今看見它, 我又想起了你, 想起了記憶中那個模糊的你。 我一直在想, 能寫出那麼瀟灑靈動的文字的人, 該是怎樣一個聰慧、富有靈氣的女子喲。

猶記得初讀你作品時的那股癡迷勁兒, 說“愛不釋手”、“廢寢忘食”可謂一點都不為過。 不管是課餘還是飯後, 有時就連在課堂上也會忍不住拿出來瞄上兩眼, 為此沒少挨老師的批, 但我仍然“不思悔改”、“我行我素”。

那時侯心裡裝的滿滿的全是你, 一張口, 就離不開你, 後來弄得同學們都煩了, 一見我開口, 馬上就逃開。 當時我心裡總在想, 如果哪天我也能像你一樣四處流浪, 然後在異國他鄉遇見自己的白馬王子, 譜寫一段異國戀曲, 那該多好啊。

只是, 我怎麼也想不到, 你竟用一雙襪子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也結束了我對你的幻想。 因為我無法想像一個曾經那麼熱愛生活的人竟會選擇這樣一種決絕的方式來了結自己, 我覺得自己被欺騙了, 我覺得自己被背棄了。 還記得你曾經的話嗎?“生命真是美麗, 讓我們珍愛每一個朝陽再起的明天。 ”結果, 誰放棄了明天?從此, 我不再看你的任何文章, 而我曾經對它們是那麼的著迷啊。

我從來沒有那麼熱烈地摯愛過一個作家, 也從來沒有那麼迫切地想要把一個作家從我的心底抹去。 或許世間的事大抵都是如此, 愛恨本在一線間。

然而, 隨著年齡的漸長, 經歷的增多, 我漸漸明白了你的處境。 是啊, 深愛的人已經不在人世了, 一個人苟活著又有什麼意思。 所以, 你最終選擇了追隨他而去。 這便是你, 一個執著的你, 或許這也正源於你對事物的過分熱愛吧, 愛到不惜捨棄自己。 你曾在《不死鳥》中對你的父母說過:“如果我選擇了自己結束這條路, 你們也要想得明白, 因為在我, 那將是一個幸福的歸宿。 ”但願你已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歸宿。

今晚, 在煙霧繚繞中, 我終於解脫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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