嗩呐藝術是一種中國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2006年河南省沁陽市甘肅省慶陽市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 其基本樂器嗩呐, 俗稱“喇叭”, 是一種在我國各地廣泛流傳的民間樂器, 根據不同分類標準可以分不同的種類, 發音高亢、嘹亮, 過去多在民間的吹歌會、秧歌會、鼓樂班和地方曲藝、戲曲的伴奏中應用。 經過不斷發展, 豐富了演奏技巧, 提高了表現力, 已成為一件具有特色的獨奏樂器, 並用於民族樂隊合奏或戲曲、歌舞伴奏。
2006年5月20日, 嗩呐藝術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最初的嗩呐是流傳于波斯、阿拉伯一帶的樂器, 就連嗩呐這個名稱, 也是古代波斯諾Surnā的音譯。 嗩呐大約在西元三世紀在中國出現, 新疆拜城克孜爾石窟第38窟中的伎樂壁畫已有吹奏嗩呐形象。 在700多年前的金、元時代, 傳到我國中原地區。
嗩呐常作為領奏樂器或與鑼鼓結合演奏,
嗩呐由哨、氣牌、侵子、杆和碗五部分構成。 在木制的杆上開有 8個音孔, 嗩呐演奏杆上端裝有銅質侵子, 侵子上面套有氣牌和蘆葦做的哨, 杆下端安著碗。 嗩呐結構上分別由雙簧哨子(蘆葦製成)、蕊子(銅制)、杆子(有白木, 紅木, 老紅木)和銅碗(喇叭形)四部分組成, 大小根據嗩呐的定調而不同, 調子定得越高, 嗩呐就越小。 除班大, 班二和小海笛還有白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