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面向重點企事業單位定向配租的公租房的首次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 期滿後可以申請續租一次, 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 續租期滿後再次申請續租的, 應當按照市場指導租金標準繳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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