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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雪萊特”)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7年10月18日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 本次會議的通知已於2017年10月13日以郵件和電話形式發出。 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柴國生先生主持, 會議應到表決董事7人, 實際參與表決董事7人。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式及出席會議的董事人數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公司監事列席本次會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審議, 通過如下議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為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為滿足日常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需要, 擬向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總計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 董事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雪萊特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四川雪萊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為本次公司向華夏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 擔保授信敞口額度不超過本金人民幣5,000萬元。 實施以上擔保金額及期限以最終簽署的擔保合同約定為准。

本次擔保不提供反擔保。

公司獨立董事就本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子公司為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的公告》《獨立董事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審議通過了《關於取消為子公司富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子公司富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順光電”)擬向廣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融資業務, 因富順光電融資方案調整, 公司為富順光電提供擔保額度4,000萬元未實際履行, 董事會同意取消為富順光電向廣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融資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取消擔保額度4,000萬元。

關聯董事陳建順先生回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取消為子公司富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三、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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