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尺脈遲。《傷寒論》指出:“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從這裡可以看出,脈浮而緊為施用汗法的重要指征。如果傷寒表實,症見發熱惡寒、無汗、頭痛、身痛,按其脈僅寸關浮緊,尺部脈不緊而遲弱,這說明患者榮氣本虛,陰渡不足,那就不能使用汗法。因血汗同源,血出少陰之經,若強發少陰之汗,則不僅榮血更虛,下焦元氣亦會因此受到影響,甚至會出現亡陽亡陰之變。治療可考慮用溫養血脈兼解襲邪的方法,以薪加湯為主方,亦可以用小建中湯甘溫扶陽,兼以養陰。總之,祛邪之時必須顧正。
傷寒尺脈微。尺中脈微,為裡氣虛衰,腎陽不足的反映,雖有傷寒表實證,亦不可隨便用發汗之法。因發汗則使虛象更虛,往往招來汗多亡陽之患。《傷寒論》雲:“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治療可以考慮用桂枝加附子湯扶陽解表。尺脈候腎。腎屬少陰,與太陽相表裡,為太陽之根,故古人早有“實則太陽,虛則少陰”之說。尺脈遲、尺脈微,都說明步明裡虛。根據《傷寒論》“少陰不可發汗”的原則,在酌情使用汗法之前或汗法之中,必須考慮到少甜這個根本問題,千萬不可用麻桂發汗。傷寒胃中虛冷。平素中虛裡寒,胃陽不振的人,縱然是感受外邪得了太陽傷寒,也不可妄用汗法。因發汗可使陽氣隨汗外越,裡寒加劇,不但可以引起胃中虛冷,脾陽不運的嘔吐證,亦可使腸道索有蛔蟲寄生的人,因中陽虛衰,蛔蟲不安于中而向上簾動,造成吐蛔。治療可本著先溫裡,後解表的原則。溫裡宜小建中湯或理中湯,解表宜麻黃湯。若誤汗吐蛔,可用理中湯送服烏梅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