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是人類本能 勇敢承擔人生更有價值

逃避不意味著解決

許多研究心理健康的專家一致認為,適應良好的人或心理健康的人,能以“解決問題”的心態和行為面對挑戰,而不是逃避問題,怨天尤人。

要知道,生活中的事情永遠沒有盡善盡美的。每一天人們都會遇到麻煩。有的人就會想:“為什麼倒楣的又是我呢?”犯了錯誤、判斷失誤、記錯事情、受人干擾分了心,任何人都沒辦法做到無所不知,因而有時會在常識方面有所欠缺。誠然,有許多在所難免的錯誤可以澄清、解釋並改正。但是,人們有時還會故意搗亂,然後再編造藉口或尋找漏洞以逃避懲罰。如果指責無關痛癢,人們就不必為那些小小的失誤或錯誤行為解釋開脫了。

但是,指責往往會引起不快和懲罰。為了避免這些不快與懲罰,許多人想盡辦法逃避責任,比如轉移批評、推卸責任、文過飾非等等。

案例: 有位患者本有著令人羡慕的職業,但是最近他向醫生坦言自己曾經閃過輕生的念頭。他是一個因循守舊的人,不習慣面對變化與改革。當他得知自己可能被指派去幹他既不熟悉也不喜歡的工作時,潛在的焦慮、恐懼與厭世情緒隨即湧上心頭。他本來可以去競爭另外一個更適合自己的職位,可是他由於膽怯自卑而夫去了競爭的勇氣。或許正是這種逃避競爭、習慣於退縮的心態,使他陷入絕望的深淵之中。這種扭曲的心態和錯誤的認知觀念使他放棄了所有的努力。

人們在逃避指責時,經常會含糊其辭、或者故意隱瞞關鍵問題、或者乾脆靠撒謊來逃脫批評與懲罰。比如說,工作拖拉的人多半不會輕易承認:“我的報告交的遲了是因為我不喜歡打撓別人的工作。我才不在乎我的延誤會不會對別人造成影響呢。我偷懶的時候,從來是只圖自己舒服的。”相反,他們常常會說:“我家裡出了一些事情。”或是其他一些誇大其詞的謊言。

編造藉口可以博取同情,但是,如果編造藉口逐漸習慣成自然,撒謊的技巧漸趨熟練,也就積習難改了。養成為逃避公正的譴責而撒謊的習慣,等於作出了一個危險的選擇。踏上這條不歸路,一個人就很難再有其它的選擇了。如果對事態的發展真的無能為力,大多數明白事理的人是不會苛責犯錯誤的人。只有當一個人明知故犯並造成惡果時,人們才會對他進行譴責。

當遇到困難或挫折時,先不要試著去逃避,如果能勇敢地去面對,也許會發現事情原本很容易解決。逃避儘管能幫助人們暫時擺脫責任和壓力,但畢竟不是最終解決問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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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罪”理論

“免罪”理論可以幫助理解常見的逃避責任的行為的深層原因。免罪理論的內容如下:

① 避免或逃脫責罰是人類的一種強烈本能;

② 多數人在“有利”與“不利”兩種形勢的抉擇中都會選擇趨利避害;

③ 通過各種“免罪”行為,人們可以暫時逃脫責罰,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心理醫生提示“

以下是一些逃避責任的伎倆,和其內在的含義:

“這不是我的錯。” 這是一種全盤否定。否認是人們在逃避責任時的常用手段。當人們乞求寬恕時,這種精心編造的藉口經常會脫口而出。

“我不是故意的。” 這是一種請求寬恕的說法。通過表白自己並無惡意而推卸掉部分責任。人們經常對此進行反駁: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你是成心的!

“沒有人不讓我這樣做。” 表明此人想借裝傻蒙混過關。如果有人這麼說,就告訴他:也沒有人讓你這樣做!

“這不是我幹的。” 是最直接的否認。可以請他拿出證據來。

“本來不會這樣的,都怪……” 找這種藉口的人認為法不責眾,憑藉擴大責任範圍推卸自身責任。不要理會,先處理他,其他人的責任以後再說。

找藉口逃避責任的人往往都僥倖逃脫。他們因逃避或拖延了自身錯誤的社會後果而自鳴得意。這種心理強化使得這些藉口得到了廣泛使用。這類“免罪”的藉口經常能夠獲得部分或完全的成功,否則,人們就不會使用這種手段了。

為了免受譴責,多數人都會選擇欺騙手段,尤其是當他們是明知故犯的時候。這就是所謂“罪與罰兩面性理論”的中心內容,而這個論斷又揭示了這一理論的另一方面。當明知故犯一個錯誤時,除了編造一個敷衍他人的藉口之外,有時會給自己找出另一個理由。比如,有人沒有按時完成小組工作計畫中自己那一部分任務,他給自己的理由是他需要時間進入狀態。而當同事們問起他延誤的原因時,他卻對他們說自己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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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心理的矯正

從一個人出生時起,就在與周圍的世界產生積極的互動。環境對人產生影響,但是人往往更會對周圍的事物產生影響。能夠在眾多選擇中做出自己的決定,這就是所謂“自由意志”。這說明一個人擁有主宰自身行為的能力,因而完全能夠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如果是這樣,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個人做出決定,就理應承受相應的責備與讚揚。但是有時,人們在作決定時確實會受到種種客觀情況的干擾:比如資訊不通、缺乏常識、時間緊迫或者精神不夠集中等等。

所幸人類具有創造力,因此有辦法逃避應當承受的責任。當然,如果真是無辜的,就經常能夠通過事實、證據和邏輯駁斥他人的指責。但是,如果真的有責任,就應該接受別人的責備。

如果一個人辜負了同事的信任,繼而若無其事地對他們撒謊,人際關係就會遭到毀滅性的破壞。為了免受應得的責備,有些人會掩蓋真相、敷衍搪塞、編造藉口、無中生有、文不對題或者真真假假、閃爍其詞。這些欺騙伎倆並非總能奏效,但是其目的卻已昭然若揭:不過是想方設法逃避譴責與懲罰罷了。承認“我錯了”意義非常重大。因為人人都難免犯錯,所以大多數人都能原諒別人的過失。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可以提高一個人的信譽,並且有助於自我完善。

媒體經常報導有人為了逃避責任,不惜放棄了自己的生命。雖說人對於未來會感到不安與恐懼,害怕面對死亡,也因此知道珍惜生命,是為什麼還有人敢自殺呢?

這和人的潛在意識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當事人對於某些事情感到痛苦時,這個痛苦就會不斷輸給潛在意識,而潛在意識就會忠實地依照這樣的資訊,在情境來臨時去實現。

人的行為有90%是受潛意識所控制,而潛意識是從出生開始,經過每日意識沉積所形成。所以它不僅反映在心理上,更會反映在生理上,因為人的身體是由自律神經掌控,而自律神經是由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兩者作用而形成。如果交感神經兩者作用互動平衡,自律神經就會正常,身體各方面的動作也會因此順暢。

自殺的動機絕不是臨時起意,而是因為人感到痛苦,所以不斷告訴自己,死去總比活著好,潛意識就產生活著幹什麼的意念,最後終於帶領人走上死亡。所以人應該時時刻刻朝正面思考,而不要讓負面的痛苦沉澱,例如人們信仰宗教求神拜佛,無非是祈求痛苦能獲得解決,這個過程就是不斷在告訴潛在意識:我們要遠離痛苦。重複的告知,潛在意識確實就會帶領人們遠離痛苦。

有人為了怕痛苦,而選擇逃避問題,其實人的成長,就是因為人生中經歷過無數挫折與失敗,如果能認識痛苦的價值,願意面對現實,有勇氣承擔痛苦,人就能活得更堅強、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