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裁員套路之後,該如何應對?
為什麼突然提到這個話題呢?因為小編最近經歷了公司的裁員,雖然在這殘酷的競爭當中存活下來了,但是也清晰的看到了職場上這些套路!
不少同事不想把過多的時間浪費在和公司撕逼這件事上,感覺最後給的條件合理就忙著去找工作了。也有一部分想和公司大鬧一場,想多要點賠償,在公司拒絕的情況下想走仲裁這條路,時間不短,真的能耗得起嗎?
看一下相關賠償條款: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
法律小編也很少去研究,大家看完相關條款應該能知道怎麼賠償了。
另外有一點就是,往往因為很多人不關注法律,領導談話之後就讓你去公司辦離職手續,
上面也說了,絕大多數公司沒那麼仁義,利益為先是必須的,就利用被辭退員工嫌麻煩的心理,給個差不離的賠償條件就支走了。如果說工資本身就沒多少,換做小編也會接受。但是如果工作年限長,而且月薪高,
看一下勞動仲裁的流程:
具體流程大家網上自行查閱吧,比較繁瑣,這裡不做贅述。
其實說了這麼多,小編的建議是這樣的:
被辭退之後要求公司出具辭退證明
和公司溝通賠償
賠償在接受範圍之內,拿錢辦手續走人
賠償無法接受,且賠償金額值得仲裁,那就申請勞動仲裁
面對公司的裁員,不管最後是否是自己,都要保證一個良好的心態,按部就班的工作。有些人可能一提到裁員就感覺自己已經在裁員名單之列了,開始散漫的對待工作。後果就是原先可能裁員沒有你,鑒於你的表現,果斷被列入裁員名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