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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婚姻法:關於離婚後戶口問題的新規定,建議收藏!

關於離婚後的戶口遷移問題,在《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中有提到:“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在實踐中,不是所有夫妻離婚後都會立即遷走戶口,在沒有約定和其他相關判決的情況下,並沒有離婚後就必須遷戶這樣的規定。如離婚後涉及一方需要將戶口遷出,需要知道以下幾點:

離婚後戶口遷出處理方式

離婚孩子的戶口怎麼辦?

需要注意的是,年齡未滿18的 ,需要監護人代辦戶口遷移。18歲以上的可由子女自己辦理,18歲以上的子女,父母離婚後也可單獨定居。

對方不配合孩子遷移戶口怎麼辦?

各省份關於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如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