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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學

11月12日下午,湖南省沅江市第三中學,47歲的老師鮑方在辦公室遇刺,殺人者不是別人,就是其學生羅某傑。據說案發前,鮑方因為佈置作業的瑣事,訓了羅某傑。數分鐘後,羅某傑沖入鮑方老師的辦公室,

掏出彈簧跳刀刺死老師。

青少年犯罪殺人屢有見諸報端。我們這一代人記憶最為深刻的是馬加爵,馬加爵事件發生時候我們還都在校園學習,當時把這種事件當作新聞看待,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再聽到這種新聞總是難免會有所思考。

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青少年會有這樣的極端行為?從心理學角度會有所解釋嗎?查看了相關文獻,我們來初步探討一下。

犯罪心理學就是研究犯罪人特有的一種心理現象的一門學科。辯證唯物主義理論下認為犯罪心理和其他心理現象一樣,是客觀現實在人腦中的主觀映象,它不是人腦中固有的東西,也不是脫離物質條件而孤立存在的東西。具體說到青少年犯罪,

也有其自身的犯罪心理,它是激勵和維持青少年實施犯罪的心理力量。剖析其犯罪心理,可以透視犯罪人的心靈,找出犯罪的心理癥結,以便做到察之以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醫治他們的心理“病症”。

這個事件同樣也是一樣。在很多老師眼中,

羅某傑是個很不錯的學生,主要是他學習好,學習進步明顯,老師們很器重他,希望他能考出好成績,我想老師們對學生的好印象多是來源於此。班主任鮑方老師更是對他器重有加,不可說不是掌上明珠。只因幾句批評導致羅某傑就能刺死老師鮑方可能還有很多我們這些看客瞭解不到的事情。但是結合本事件及一些類似案件中青少年罪犯的心理特點與犯罪原因:

1、孩子缺乏正確宣洩管道、缺少有效溝

無論是此次案發的羅某傑,還是前些年的馬加爵他們都是老師和家長眼中聽話的好孩子,性格內向,話語不多,與人不善交流。這些孩子在受到外界的一些委屈後不容易第一時間說出來,多以自己忍耐為第一處理方案。

當壓抑到一定程度後就會以一種極端解決方案爆發。我想本事件這種可能性比較大。

2、個性認知失衡

青少年心理處於發育期,人生觀和價值觀還沒有形成,思想單純,判斷能力低,屬於心理的斷奶期和行為的危險期。同時青少年的自我控制力較弱,社會經驗少,在一定的內因外因促使下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青少年犯罪多數是沒有預謀,動機單一,一時感情衝動,犯罪有很大的盲目性。

3、親情滿足失衡

此次事件只從新聞報導看還沒有親情滿足失衡的相關報導,但是對於很多的青少年犯罪事件來說背後折射的都是親情失衡的現實。有研究現實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件中,有38%的孩子是離婚家庭,另有15%的孩子父母感情不和。

希望這件事情出了之後,大家最譴責羅某傑的同時多一些對青少年心理衛生的關愛,儘量避免此類案件的從發。

犯罪有很大的盲目性。

3、親情滿足失衡

此次事件只從新聞報導看還沒有親情滿足失衡的相關報導,但是對於很多的青少年犯罪事件來說背後折射的都是親情失衡的現實。有研究現實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件中,有38%的孩子是離婚家庭,另有15%的孩子父母感情不和。

希望這件事情出了之後,大家最譴責羅某傑的同時多一些對青少年心理衛生的關愛,儘量避免此類案件的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