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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垂簾聽政的清末年,即同治、光緒之交,曾發生無數的奇情冤案

慈禧垂簾聽政的清末年,即同治、光緒之交,曾發生無數的奇情冤案,其中名伶楊月樓冤案,案情複雜,過程曲折,跌宕起伏,出人意料,至今仍為世人所相爭論。楊月樓是某京劇戲班演小生的名伶,

由於演技扮相俱佳,藝兼文武而名噪一時。同治十一年至十二年期間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戲園金桂園演出傾倒滬上男女,戲迷看戲只是為貪看楊月樓而已。當時人們譽贊其玉立亭亭、藝兼文武。曾做過清朝的“內廷供奉”,為慈禧唱過戲,是赫赫有名的“同光十三絕”之一。
​1、同治十二年冬天,楊月樓在金桂園連續演出表現男女之情的梵王宮等劇,一廣東香山籍茶商韋姓母女連看三天。韋女名阿寶年方十七,對楊月樓心生愛慕。便自行修書細述思戀之情並意欲訂嫁婚約,連同年庚八字一併遣人交付楊月樓約他相見。楊月樓因懷疑和懼怕不敢赴約相見,韋女害相思之病且日見沉重。其父長期在外地經商未在上海,
其母即順從女意派人告知楊月樓,叫他請媒人上門求婚。楊月樓應約且簽具婚書,行聘禮訂親並開始準備婚事。

2、此事為韋女叔父所知,以良賤不婚之禮法堅決予以阻攔。 韋母與楊月樓密商,仿照上海民間舊俗行搶親之舉 。韋女叔父即與在滬香山籍鄉党紳商以楊月樓拐盜罪公訟於官。

3、正當他們在新居行婚禮之日,縣差及巡捕將楊月樓與韋女抓捕,並繳獲韋氏母女衣物首飾七箱據傳有四千金。

在解往公堂的路上,韋女危坐在一輛小車之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紅衣仍穿在身上,沿途隨從及觀眾甚多。
​4、審案的上海知縣葉廷眷恰亦為廣東香山籍人,痛惡而重懲之,當堂施以嚴刑,打楊月樓脛骨一百五十板;在審問的過程中,
對楊月樓施加種種酷刑,並預備尋個事由將楊月樓處刑打死。後有傾慕楊月樓的妓☆禁☆女沈月春買通衙役,得以倖免。韋女不僅無自悔之語,反而稱嫁雞隨雞、決無異志而被掌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監,等韋父歸後再行判決。最後上海縣令按“良賤不能通婚”律,斷楊月樓為“騙財誘婚”罪,發判充軍,罰韋女阿寶發送善堂交官媒,另擇婚配。
​5、此案一出立刻傳遍街衢,輿論轟動。楊月樓是紅極一時、人人皆知的名角,犯了這樣頗富戲劇性的風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時優伶一向被視為賤民,而韋姓茶商則不僅屬良家且捐有官銜,是有一定身份、家資小富的商人,楊月樓以賤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違反了良賤不婚的通行禮法。但是,韋、楊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當形式,而鄉黨則以拐盜公訟於官,又以拐盜而予重懲,這種不合常規的事情也引起了人們的興趣,因而一時眾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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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韋、楊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當形式,而鄉黨則以拐盜公訟於官,又以拐盜而予重懲,這種不合常規的事情也引起了人們的興趣,因而一時眾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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