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鏡湖區法院對無為56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
2017年12月27日上午,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對被告人周幫海等56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公開進行一審宣判。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兩名首要分子周幫海、丁紹萍分別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
上世紀九十年代,被告人周幫海開始涉足電子賭博遊戲機行業。為了攫取非法經濟利益,
被告人周幫海等人於2001年在無為縣城開設了二家大型賭博遊戲機廳,並雇傭了被告人丁紹萍等十余名無為縣社會無業人員看場護場。
被告人周幫海等人以威脅、沖砸等暴力手段,對無為縣無城鎮境內其他較大的賭博遊戲機廳實施排擠和打壓,確立了在該區域內同行業中公認的強勢地位,從而攫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
為積極維護以被告人周幫海為首的組織利益,
該組織通過經營電子賭博遊戲廳、開設賭場等非法手段,長期獲取巨額經濟利益。在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後,又通過投資迪吧、浴場、賓館、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實體,聚斂財富。
該組織在無為縣非法存在數十年,為爭奪經濟利益,維護組織強勢地位,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其中實施組織性開設賭場犯罪8起、聚眾鬥毆犯罪16起、故意殺人犯罪1起、故意傷害犯罪5起、尋釁滋事犯罪1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包庇犯罪2起。
該組織依仗其組織勢力在無為縣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對當地群眾形成心理強制,並給當地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正常社會生活秩序。
鏡湖區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犯罪事實,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後果及在組織中的作用等,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該案的一審宣判,宣告了周幫海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覆滅,依法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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