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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團養老”可靠性有幾何?200多平別墅住13位老人引思考

2018年1月8日訊,日前,來自浙江杭州的一個“抱團養老”樣本引發了全國的關注。在一座200多平米的三層農家小別墅裡,13位老人共同住了5個月,相處得很融洽。這個樣本引來許多老人紛紛效仿,

使“抱團養老”一下子成了熱門詞彙。這種形式究竟能走多遠?

這些老人踴躍“抱團”

73歲的王阿姨和老伴住在杭州瓶窯,有魚塘、有菜地、有果樹、有雞鴨。但是因為子女們工作比較忙,平時感覺有點冷清,想找幾對老人“抱團養老”。去年5月,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當地媒體,

報名的老人非常踴躍。

接下來一個多月的時間裡,老兩口“面試”了40多名老人,並從中挑選了幾對老人。7月3日,三對夫婦入住老兩口的農家小別墅裡,“抱團養老”的生活正式開始。之後,又有3戶老人陸續搬了進來。

這些老人的情況和王阿姨老兩口類似,都是子女比較忙或者不在身邊,希望老年生活能夠豐富一些。“抱團”人多熱鬧,比較受老人歡迎。他們“約法三章”,

對房屋租金、伙食費、衛生綠化等都作了規定,每個房間租金在1200元到1500元不等,這些錢由王阿姨支付廚師、花木修剪、保潔等費用。

目前,這座三層的農家小別墅住著13位老人,大家已共同生活5個月,日子過得非常融洽。有媒體評論稱,這可能是中國首個“抱團養老”的成功案例。

一石激起千層浪。同樣在杭州,71歲的老範也萌生了“抱團養老”的想法。幾年前,他在曾經插隊過的臨安農村買了下了一座閒置的鄉村小學。

他把校舍改成了十幾個房間,有1200平米的活動場所,而且還開闢了菜園。改造後的校舍有棋牌室、餐廳、儲藏間,除了老兩口自住的房間外,還有四間配有衛生間的客房。老範說,七八年前,他就動員幾個朋友一起到鄉下居住,但是一直沒有人回應。看到王阿姨的成功案例後,他也想找幾個志同道合的老人和他一起,“抱團養老”。

“抱團”第一人的尷尬

其實,

在王阿姨之前,69歲的獨居老人張浩就已經進行了幾個月的“抱團養老”嘗試。她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就是大家可以在一起相依為命,每當你發病的時候,哪怕是半夜或者淩晨,都有人可以直接在你身邊呵護你,可以第一時間關照你,甚至直接送你去醫院,這是我認為最好的地方。如果是各住各家,晚上發病都沒人知道,這是我最擔憂的事情。”

張浩住在杭州余杭區,因為老伴去世,

孩子不在身邊陪伴,加之身體又不是很好,她的生活倍感孤獨。她曾考察過一些養老機構,但因為費用問題而不得不放棄。她想出一個主意:拿出自家的三居室,自己住一個房間,招募兩位老人住其它兩間,大家一起買菜做飯,根據實際情況分擔力所能及的家務。應徵者只需付給她相應的房租,飯費以及水電煤氣費用等則都是均攤。

對於應徵者的條件,張阿姨有自己選擇標準,“要有點品位的”。張阿姨曾是某醫院的高級護士,懂得護理,對於心理方面的護理,她認為自己也沒有太大問題。不過,她的“抱團養老”實踐卻並不順利。

第一個前來應徵的老人是位老爺子,因為有“三高”、白內障和其他老年病,“面試”沒有過關。後來,她在幾十位應徵者中選擇了66歲的趙女士和71歲的孫女士。但一個月的磨合期僅僅過了一半,兩位老人就由於一些矛盾相繼搬離了張阿姨的家。

接下來,張阿姨前前後後約見了十幾位老人,也有幾位老人曾先後入住她家。但是他們都沒有通過磨合期,最長的住過20天,最短只住了5天。其中一位老人和張阿姨是同鄉,又是醫生,兩人有許多共同語言。但是,兩位老人的生活習慣差異較大,最終還是“和平分手”。張阿姨表示,雖然是“抱團養老”,但她不希望別人干涉自己的生活。

“抱團養老”可靠性能有幾何?

有意思的是,王阿姨在嘗試“抱團養老”之前,曾經專程來到張阿姨家“取經”。幾個月過去,王阿姨成功“抱團”,張阿姨卻還在繼續摸索。

“房子大、空間大,這是優勢。”談到王阿姨成功的原因,張阿姨如是說。她表示,“抱團養老”中的矛盾都是因為生活上的一些瑣事,王阿姨請了廚師、保潔,老人不用去管這些瑣事,所以就避免了許多矛盾。

經歷了許多並不成功的磨合,張阿姨也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她說,“抱團”並不是非要住在一起,大家有困難的時候能夠相互照應就可以了,這樣也能夠減少因為住在一起產生的矛盾。“最好是修一排房子,大家離的很近,又有自己獨立的空間。”從這個角度來看,王阿姨的房子空間更大,顯然比張阿姨的三居室更具優勢。

事實上,關於“抱團養老”,老人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老人明確表示,不會選擇到個人家裡去“抱團養老”。因為“團”就意味著要有一定規模,在某個老人家中“抱團養老”,入住人數就不會太多,得不到與人交流的快樂。並且,既然是為了養老,住所就應該具備養老的基本條件和設施,比如安保、醫療服務等。但在一般的人家中,這個條件顯然達不到。

除了硬體,在管理上,因為老人的生活習慣、脾氣性格、興趣愛好的不同,也可能會給“抱團養老”製造一些麻煩。雖然張阿姨王阿姨她們都有自製的“抱團養老”協議,但僅僅針是對集體居住的一種約束條款。雖然大家都是沖著養老而來,但是在協議中,本質上還是租客與房東的關係。一旦發生了糾紛或者突發的健康狀況,僅憑這份自製協議未必能夠應付。

有觀點認為,政府應該對“抱團養老”予以支援和引導,制訂規範的“抱團養老”協議模本,建立糾紛協調解決機制。這樣才能讓“抱團養老”走得更遠。

對待“抱團養老”先別急著捧

相比老人的踴躍“抱團”,養老行業的從業者卻普遍持一種審慎態度。

業內人士認為,“抱團養老”只是看上去很美,其實有很多問題都需要商榷。比如居住環境是否適合老人生活,附近的醫療配套是否能滿足老人需求。業內人士認為,“抱團養老”只適合六七十歲、身體健康且喜歡群居生活的老人。從長遠來看,“抱團”受老人身體狀況的限制較大,所以並不是一個長期的養老模式。

頤佳養老創始人馬欣麗說,其實早在幾年前,就有“抱團養老”的概念了。老人之所以對“抱團養老”感興趣,主要是因為費用低,而且大家都“志同道合”。但實際上,這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景。“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彼此又沒有血緣關係,說聚也就聚了,說散也就散了。而且如果遇到一些真正的挑戰和糾紛,誰來主持,以誰的意見為主,這是一個很難協調的事。”

她也認為,“抱團養老”的老人,大多數都是身體狀況還行,不需要別人太多的照顧。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遇到有人生病住院,其他老人的照顧可能未必那麼及時。萬一耽擱了,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就成了問題。她介紹,他們在組織老人活動時都非常謹慎,擔心出現意外,專業的養老從業人員況且如此,沒有相關資質、又缺乏醫療服務的“抱團養老”更難言樂觀。

有媒體稱,“抱團養老”有望成為現有養老體系的一個補充。對於這種說法,馬欣麗認為,不可否認這算是一種“補充”,但它所占的比重肯定不會很大。“想上去很美,但是做起來就是‘現實很骨感’。”她認為,“抱團養老”屬於一種個性化的需求,政府作為政策的制定者,是為了普惠更多的老人,而不是針對一些個性化需求做出決策。

馬欣麗也給有意嘗試“抱團養老”的老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議。第一,身體狀況一定要相對比較穩定,自理能力沒有問題,這是一個基礎。第二,“醜話說在前面”,約定講得越細,未來遇到的挑戰和糾紛就會越少。第三,如果支出不是太高的情況下,可以把買菜做飯、打掃衛生等服務外包出去,大家把更多的時間花在一些共同愛好上面,變養老為“享老”。

她認為,無論是“熱捧”還是“潑冷水”,對一種新的養老形式都不能過早地輕易地下結論。“對每一種方式我還是希望能夠有更多的思考,能夠考慮得更全面一些,這樣的話才能讓這個嘗試不至於夭折,或者是出現一些大的風險。我覺得這才是比較合適的一種態度。”

“要有點品位的”。張阿姨曾是某醫院的高級護士,懂得護理,對於心理方面的護理,她認為自己也沒有太大問題。不過,她的“抱團養老”實踐卻並不順利。

第一個前來應徵的老人是位老爺子,因為有“三高”、白內障和其他老年病,“面試”沒有過關。後來,她在幾十位應徵者中選擇了66歲的趙女士和71歲的孫女士。但一個月的磨合期僅僅過了一半,兩位老人就由於一些矛盾相繼搬離了張阿姨的家。

接下來,張阿姨前前後後約見了十幾位老人,也有幾位老人曾先後入住她家。但是他們都沒有通過磨合期,最長的住過20天,最短只住了5天。其中一位老人和張阿姨是同鄉,又是醫生,兩人有許多共同語言。但是,兩位老人的生活習慣差異較大,最終還是“和平分手”。張阿姨表示,雖然是“抱團養老”,但她不希望別人干涉自己的生活。

“抱團養老”可靠性能有幾何?

有意思的是,王阿姨在嘗試“抱團養老”之前,曾經專程來到張阿姨家“取經”。幾個月過去,王阿姨成功“抱團”,張阿姨卻還在繼續摸索。

“房子大、空間大,這是優勢。”談到王阿姨成功的原因,張阿姨如是說。她表示,“抱團養老”中的矛盾都是因為生活上的一些瑣事,王阿姨請了廚師、保潔,老人不用去管這些瑣事,所以就避免了許多矛盾。

經歷了許多並不成功的磨合,張阿姨也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她說,“抱團”並不是非要住在一起,大家有困難的時候能夠相互照應就可以了,這樣也能夠減少因為住在一起產生的矛盾。“最好是修一排房子,大家離的很近,又有自己獨立的空間。”從這個角度來看,王阿姨的房子空間更大,顯然比張阿姨的三居室更具優勢。

事實上,關於“抱團養老”,老人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老人明確表示,不會選擇到個人家裡去“抱團養老”。因為“團”就意味著要有一定規模,在某個老人家中“抱團養老”,入住人數就不會太多,得不到與人交流的快樂。並且,既然是為了養老,住所就應該具備養老的基本條件和設施,比如安保、醫療服務等。但在一般的人家中,這個條件顯然達不到。

除了硬體,在管理上,因為老人的生活習慣、脾氣性格、興趣愛好的不同,也可能會給“抱團養老”製造一些麻煩。雖然張阿姨王阿姨她們都有自製的“抱團養老”協議,但僅僅針是對集體居住的一種約束條款。雖然大家都是沖著養老而來,但是在協議中,本質上還是租客與房東的關係。一旦發生了糾紛或者突發的健康狀況,僅憑這份自製協議未必能夠應付。

有觀點認為,政府應該對“抱團養老”予以支援和引導,制訂規範的“抱團養老”協議模本,建立糾紛協調解決機制。這樣才能讓“抱團養老”走得更遠。

對待“抱團養老”先別急著捧

相比老人的踴躍“抱團”,養老行業的從業者卻普遍持一種審慎態度。

業內人士認為,“抱團養老”只是看上去很美,其實有很多問題都需要商榷。比如居住環境是否適合老人生活,附近的醫療配套是否能滿足老人需求。業內人士認為,“抱團養老”只適合六七十歲、身體健康且喜歡群居生活的老人。從長遠來看,“抱團”受老人身體狀況的限制較大,所以並不是一個長期的養老模式。

頤佳養老創始人馬欣麗說,其實早在幾年前,就有“抱團養老”的概念了。老人之所以對“抱團養老”感興趣,主要是因為費用低,而且大家都“志同道合”。但實際上,這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景。“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彼此又沒有血緣關係,說聚也就聚了,說散也就散了。而且如果遇到一些真正的挑戰和糾紛,誰來主持,以誰的意見為主,這是一個很難協調的事。”

她也認為,“抱團養老”的老人,大多數都是身體狀況還行,不需要別人太多的照顧。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遇到有人生病住院,其他老人的照顧可能未必那麼及時。萬一耽擱了,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就成了問題。她介紹,他們在組織老人活動時都非常謹慎,擔心出現意外,專業的養老從業人員況且如此,沒有相關資質、又缺乏醫療服務的“抱團養老”更難言樂觀。

有媒體稱,“抱團養老”有望成為現有養老體系的一個補充。對於這種說法,馬欣麗認為,不可否認這算是一種“補充”,但它所占的比重肯定不會很大。“想上去很美,但是做起來就是‘現實很骨感’。”她認為,“抱團養老”屬於一種個性化的需求,政府作為政策的制定者,是為了普惠更多的老人,而不是針對一些個性化需求做出決策。

馬欣麗也給有意嘗試“抱團養老”的老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議。第一,身體狀況一定要相對比較穩定,自理能力沒有問題,這是一個基礎。第二,“醜話說在前面”,約定講得越細,未來遇到的挑戰和糾紛就會越少。第三,如果支出不是太高的情況下,可以把買菜做飯、打掃衛生等服務外包出去,大家把更多的時間花在一些共同愛好上面,變養老為“享老”。

她認為,無論是“熱捧”還是“潑冷水”,對一種新的養老形式都不能過早地輕易地下結論。“對每一種方式我還是希望能夠有更多的思考,能夠考慮得更全面一些,這樣的話才能讓這個嘗試不至於夭折,或者是出現一些大的風險。我覺得這才是比較合適的一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