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員的貪污手段太高明,朱元璋整治腐敗殺死幾萬人,朝廷癱瘓
明太祖朱元璋大概是所有帝王裡最為痛恨貪污的一個。自明朝開國以來,朱元璋就不斷的誅殺貪官,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高達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員,
雖然朱元璋對貪官是嚴懲不貸,抱著寧可枉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的心態。但官員們撈錢的新花樣還是紛紛出爐,主要是折色火耗和淋尖踢斛。
折色火耗是官員們藉口徵集的稅款銀兩有損耗,
淋尖踢斛則是老百姓在交納糧食的時候,官吏用斛來裝,當糧食堆放滿的時候,官吏將斛猛踹一腳,令一些糧食流失到袋子外面,這流失出來的糧食就歸官吏所有了。這完全屬於技術上的失誤,自然不能算入貪污,朱元璋對此也無話可說,將這部分錢財作為了官員的合法收入。
官員為了生計和自己的利益,必然要違反朱元璋制定的反貪計畫,
但這種做法直接導致政府部門近乎癱瘓狀態。於是,朱元璋又發明了一個新制度,便是戴死罪、徒流罪辦事,就是官員犯罪後判了死刑,先拉下去痛打一頓,然後就在官員以為自己要小命不保的時候,突然來人給他的傷口上藥,保證他死不了,再拉出去送到衙門處理公務。
官員的清廉是維持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自古以來,各朝統治者都要整頓吏治。雖然朱元璋的手段過於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