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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樹清新年簽發1號令 強監管態勢延續

時代週報記者 曾令俊 發自廣州

2018年的前半個月,銀監會連下三道監管政策,

強監管的態勢仍將延續。

1月5日晚間,銀監會出臺《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瞄準銀行股權管理補短板,禁止多頭控股。據時代週報記者瞭解,這也是銀監會主席郭樹清簽署的新年第1號令。

同一天,《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矛頭直指銀行授信集中度風險;1月6日,銀監會又下發了《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1月13日,週六,

銀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

這也延續了2017年強監管的思路。2017年被稱為“史上最嚴”金融監管年,監管令密集發佈,大額罰單不斷開出。銀監會資料顯示,2017年,銀監會系統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3452件,其中處罰機構1877家,罰沒29.32億元。

2017年10月19日,郭樹清在十九大中央金融系統代表團開放日上明確表示,今後整個趨勢是金融監管會越來越嚴,嚴格執行法律、嚴格執行法規、嚴格執行紀律。

“我們認為銀行業的前景是很好的,風險是可以化解的,矛盾是可以解決的,但是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還需要包括企業、客戶、居民個人等各方面共同配合。”郭樹清說。

強監管、防範風險依然是主旋律。1月13日晚,銀監會發佈《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將重點圍繞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八大問題深入整治亂象。

“在這一輪銀行業強監管之下,對大的銀行是好事。前些年,很多中小型銀行通過打擦邊球的方式快速發展業務,而在這輪監管之下,這些不合規的方式都被重點整治,對業務規範的銀行是好事,銀行業也會形成強者愈強的局勢。”華南一位長期跟蹤銀行股的公募基金經理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銀監會監管政策連發

新年第一周,銀監會接連下發監管政策,

分別規範銀行股權管理、大額授信管理以及委託貸款。

1月5日,郭樹清簽署銀監會2018年1號令,出臺《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劍指商業銀行股東亂象,將股東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合併計算等,提出銀行股東入股數量限制採用“兩參或一控”原則,並明確銀監會延伸調查權,建立了從股東、商業銀行到監管部門的“三位一體”的穿透監管框架,重點解決隱形股東、股份代持等問題。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稱,本次監管重點聚焦主要股東,防止其濫用權利、掏空銀行等行為,將大力排查違規使用非自有資金入股、代持股份、濫用股東權利損害銀行利益。

“這個檔主要是針對一些城商行和農商行,它們的股權較為分散,很多沒有實際的控制人,並且有時會出現頻繁轉讓的現象。”華南一股份制銀行人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也在2017年城商行年會上表示:城商行法人治理和風險管控滯後,形成了很多顯性或隱性的金融風險。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個別銀行大股東將銀行視為提款機。

《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矛頭直指銀行授信集中度風險。在銀監會相關負責人看來,新規明確了單家銀行對單個企業/集團的授信總量上限,進一步規範銀行同業業務,有助於引導銀行將更多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提高中小企業信貸可獲得性,改善信貸資源配置效率。

“上述兩份檔部分內容存在密切內在聯繫。《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擴大了關聯方授信集中度管理的物件範圍,將關聯方管理的物件向上穿透至最終受益人。”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分析道。

1月6日,銀監會又下發了《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委託貸款是影子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諸多銀行面對實體經濟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城投公司的融資需求,受限於銀監會監管政策,無法直接貸款給企業,必須選擇資管作為通道方能將資金貸出。

“主要有兩個重點:一是針對委託貸款缺乏統一的制度規範的現狀,補齊監管短板,推動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理; 二是強化委託人和借款人的定向委託關係,推動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回歸中間業務的本職,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近年以來,由於房地產和地方融資平臺通過銀行貸款融資持續受到抑制,委託貸款成為銀行將自營資金和理財資金繼銀信合作之後為滿足房地產和地方融資平臺融資的重要方式。我們認為,本次委託貸款管理辦法落地是對三三四檢查以及表外融資監管的延續和落實。”申銀萬國證券分析認為。

公司治理放首位

1月13日,週六,銀監會在這個時間點也並未閑著,當天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除轉載外,均為時代線上版權所有,未經書面協議授權,禁止轉載、連結、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聯繫本網站丁先生:chiding@time-weekly.com

形成了很多顯性或隱性的金融風險。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個別銀行大股東將銀行視為提款機。

《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矛頭直指銀行授信集中度風險。在銀監會相關負責人看來,新規明確了單家銀行對單個企業/集團的授信總量上限,進一步規範銀行同業業務,有助於引導銀行將更多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提高中小企業信貸可獲得性,改善信貸資源配置效率。

“上述兩份檔部分內容存在密切內在聯繫。《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擴大了關聯方授信集中度管理的物件範圍,將關聯方管理的物件向上穿透至最終受益人。”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分析道。

1月6日,銀監會又下發了《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委託貸款是影子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諸多銀行面對實體經濟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城投公司的融資需求,受限於銀監會監管政策,無法直接貸款給企業,必須選擇資管作為通道方能將資金貸出。

“主要有兩個重點:一是針對委託貸款缺乏統一的制度規範的現狀,補齊監管短板,推動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理; 二是強化委託人和借款人的定向委託關係,推動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回歸中間業務的本職,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近年以來,由於房地產和地方融資平臺通過銀行貸款融資持續受到抑制,委託貸款成為銀行將自營資金和理財資金繼銀信合作之後為滿足房地產和地方融資平臺融資的重要方式。我們認為,本次委託貸款管理辦法落地是對三三四檢查以及表外融資監管的延續和落實。”申銀萬國證券分析認為。

公司治理放首位

1月13日,週六,銀監會在這個時間點也並未閑著,當天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除轉載外,均為時代線上版權所有,未經書面協議授權,禁止轉載、連結、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聯繫本網站丁先生:chiding@time-week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