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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事件狗主人走法律程式!拾狗者派出所大哭求原諒……

最近,成都“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一事仍然在猛烈發酵。

何某“拾到”別人的柯基犬後,屢次拒絕歸還給狗主人,後來答應買一條1萬元以下的狗來換,結果反悔了。多次對狗主人說“轉生活費過來”“給你喂好點”“心情不好,踢兩腳”“我女不喜歡了,就殺了啊”。

狗主人決定上門討要,何某拒不開門。狗主人報警,狗從高樓墜下…

還原事情經過:

狗主人小吳在成都上班,半年前,她養了一隻可愛的柯基犬,取名“萊恩”。

△小吳和萊恩

12月23日 她下班回家,發現萊恩竟然不在家裡。

晚上她發現萊恩還是沒回來就急了,後來門衛告訴她:狗被他發現了。門衛說:“以為這狗是外面跑來的,沒人要,送給社區兩個小夥子了。”

小吳趕緊通過門衛找到了這兩個小夥子,問過狗的特徵後,大致確定是萊恩。結果小夥子說,

狗太吵,被他們送人了。追問之下,得知送到了一個家住龍泉洪河的30多歲女子何某家中,並給了聯繫方式。

12月24日-1月11日小吳和何某在24日淩晨加了微信聯繫上了,通過微信請求歸還。

聊天記錄顯示,何某一直不願歸還,幾次三番討價還價,甚至恐嚇、要錢、挑逗、奚落小吳的言論。

△聊天截圖

何某說:“我家養的動物換了幾輪了……雞鴨兔子,明天給你拍個兔子的照片,養大了,她(何某的小女兒)不喜歡就殺來吃了。

11日上午小吳找到了何某的家。反復敲門後,未開門。小吳喊萊恩,聽到了屋內有狗叫的聲音,發現就是自己的萊恩在叫。

隨後,小吳撥打110報警。民警到場後,最終門開了,開門的正是一位30多歲模樣的女子,家裡還有一個小女孩。女子拒不承認自己家有狗。

幾分鐘後,悲劇發生。在所住樓棟下方地面上,小吳發現了一條嘴角流血的狗,還在抽搐,奄奄一息。她上前一看,

嚎啕大哭,躺在地上的狗,正是苦苦尋找的萊恩。

狗因為傷勢過重而搶救無效死亡。醫生明確的說,狗的死亡原因就是高墜傷。

警方介入,狗主人小吳說,“何女士承認是她導致的狗狗的死,她說她想用繩子和布料把萊恩套住往下吊,結果沒套穩,狗摔下去死了。”

今天淩晨在派出所內,何某大哭道歉,不同意公開道歉。

狗主人小吳回應:①要求對方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②希望走法律程式;③撿養人必須賠償所有損失。

拋開道德談這件事,

何某罪過在哪裡?

1可索取少量餵養費,不可敲詐

整個事件清晰的是,狗是自己跑出家門丟失的,何某拾得遺失物。

雙方的法律關係很清晰:何女士有義務向小吳歸還寵物,也有權要求小吳支付其管理柯基犬的必要費用;除小吳發出過懸賞廣告可要求兌現承諾外,何女士不得主張報酬。

△萊恩生前照

倘若撿拾寵物者因狗主人索狗心切,索要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即可成立敲詐勒索罪。

在四川,“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為3000元。通過“聊天截圖”看,是小吳主動提出願花1萬元以下買條狗換回自己的狗,而非何女士如此索要。

撿拾人餵養寵物的生活費確應由寵物主人承擔,不算敲詐。

當然,撿拾人本有義務通知遺失人領取,故意拖延不給產生的額外餵養費,寵物主人也可不承擔。

2若確認摔狗,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何女士疑似將狗從6樓拋下摔死,若情節成立,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刑法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為5000元。

3若確認摔狗,最輕是民事侵權

如果寵物狗確系何女士摔死,何女士應承擔的最輕後果,是民事侵權,不只是道歉,起碼要賠償小吳失去寵物的經濟損失。

此外,毀壞寵物狗不同於一般物品,會給寵物主人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但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可能還有點困難。因為我國法律只在人身侵權損害賠償中支持該賠償專案。

當然,以上都是根據新聞報導和爆料內容,做出的法律分析,具體事實有待警方確認。

小編想起了同事之前講過的一件事,發現狗失蹤後發佈了尋狗啟示,很快被一個陌生人加上了微信。陌生人先是要狗的糧食錢,後來同事多次討要不成,同意給錢。同事往陌生人微信裡轉款了500元,陌生人約了時把狗直接放到樓下走了。

同事說:“這種心情很複雜,第一直覺就是狗狗被綁架了。”

小編聽過到類似的揀拾到寵物向寵物主人索要錢財的事件很多次了,幾乎都是幾百到上千元,只想說,寵物也是生命,請善待身邊的每一個生命。

精彩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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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摔下去死了。”

今天淩晨在派出所內,何某大哭道歉,不同意公開道歉。

狗主人小吳回應:①要求對方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②希望走法律程式;③撿養人必須賠償所有損失。

拋開道德談這件事,

何某罪過在哪裡?

1可索取少量餵養費,不可敲詐

整個事件清晰的是,狗是自己跑出家門丟失的,何某拾得遺失物。

雙方的法律關係很清晰:何女士有義務向小吳歸還寵物,也有權要求小吳支付其管理柯基犬的必要費用;除小吳發出過懸賞廣告可要求兌現承諾外,何女士不得主張報酬。

△萊恩生前照

倘若撿拾寵物者因狗主人索狗心切,索要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即可成立敲詐勒索罪。

在四川,“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為3000元。通過“聊天截圖”看,是小吳主動提出願花1萬元以下買條狗換回自己的狗,而非何女士如此索要。

撿拾人餵養寵物的生活費確應由寵物主人承擔,不算敲詐。

當然,撿拾人本有義務通知遺失人領取,故意拖延不給產生的額外餵養費,寵物主人也可不承擔。

2若確認摔狗,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何女士疑似將狗從6樓拋下摔死,若情節成立,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刑法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為5000元。

3若確認摔狗,最輕是民事侵權

如果寵物狗確系何女士摔死,何女士應承擔的最輕後果,是民事侵權,不只是道歉,起碼要賠償小吳失去寵物的經濟損失。

此外,毀壞寵物狗不同於一般物品,會給寵物主人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但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可能還有點困難。因為我國法律只在人身侵權損害賠償中支持該賠償專案。

當然,以上都是根據新聞報導和爆料內容,做出的法律分析,具體事實有待警方確認。

小編想起了同事之前講過的一件事,發現狗失蹤後發佈了尋狗啟示,很快被一個陌生人加上了微信。陌生人先是要狗的糧食錢,後來同事多次討要不成,同意給錢。同事往陌生人微信裡轉款了500元,陌生人約了時把狗直接放到樓下走了。

同事說:“這種心情很複雜,第一直覺就是狗狗被綁架了。”

小編聽過到類似的揀拾到寵物向寵物主人索要錢財的事件很多次了,幾乎都是幾百到上千元,只想說,寵物也是生命,請善待身邊的每一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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