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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報批稿公示

工業和資訊化部1月16日發佈消息,按照國務院標準化工作改革的精神,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四部門,組織電動自行車相關科研機構、檢測機構、生產企業、高等院校、行業組織、消費者組織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工作組,

開展《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工作,修訂後的標準名稱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2018年1月16日起,該標準報批稿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標準委網站面向全社會公示30天。

新標準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

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品質、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品質(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