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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四川出臺兩項政策,巴中老年人又有福利了~

1月17日,四川省政府網站發佈兩個關於提升養老服務市場檔,

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品質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專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四川全省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護理型床位占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同時,全面建立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普惠制度,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進一步優化。

統計顯示,四川有60歲以上老人1739萬人,占常住人口21.1%,居全國第二,是繼上海後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第二個省份。據測算,“十三五”我省60歲以上人口將增至1866.72萬,占總人口的22.66%;80歲以上人口將增至287.39萬。屆時,高齡化、失能化、空巢化、未富先老化“四化疊加”現象更加凸顯。

發展養老服務業是老齡化社會的必然要求,關係千家萬戶的利益。

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

建行業黑紅名單

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供給結構更加合理,均等化服務基本實現,服務品質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

全省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護理型床位占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90%以上的城鎮社區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納入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路。養老服務業成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能。

四川將降低准入門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營利性養老服務企業,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精簡審批環節,

整合審批流程,將投資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工程項目審批流程整合為專案審批(或專案核准、備案)、用地審批、規劃報建、施工許可4個階段,並全面清理申辦養老機構的不合理前置審批事項。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多部門、跨地區的養老行業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和信用紅黑名單制度。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全覆蓋,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推進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創新,
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準,建立醫養結合綠色通道等等。

為此,我省將完善土地支援政策,加大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完善財稅支持政策,加大融資信貸支援力度,養老服務領域應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一律減免到位。

建立高齡津貼普惠制度

落實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

舒適養老:提升老年人社會福利水準

《意見》將老年人的社會福利作為工作重點,提出逐步提高老年人社會福利水準,完善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針對獨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養老問題,《意見》明確,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持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發放扶助金。

另外,在家庭養老方面,《意見》規定,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自願隨子女遷移戶口,60周歲及以上孤寡老人投靠願意贍養的近親屬的,可自願隨近親屬遷移戶口,其餘老年人可依法依規隨子女遷移戶口。遷入的老年人均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

此外,經濟困難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等成為關注重點,《意見》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對特困人員中的老年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對因突發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政策規定給予臨時救助。

健康養老: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

老年人的醫療健康問題成為關注重點之一,《意見》要求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持體系,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包括體檢在內的健康管理服務。鼓勵老年大學、養老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開展專項技能培訓。

此外,《意見》鼓勵推進醫養結合,規定對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加快實現符合規定的跨省異地安置老年人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針對特殊老年人,《意見》明確,對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全額或者定額代繳。《意見》特別要求,積極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失能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診制度。

幸福養老:65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享景點免票優惠

對於老年群體普遍關注的文娛生活,《意見》規定,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免費或優惠向老年人開放,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風景名勝區等旅遊景區景點,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門票,對不滿65周歲老年人實行門票半價優惠。

為盡可能滿足老年群體的學習需求,《意見》要求,在保障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場地、圖書館、相關設施設備等資源對老年人開放,部門、行業、企業、高校等舉辦的老年大學要進一步面向社會開放,為老年人學習提供便利,支援社會力量舉辦或參與老年教育。同時,《意見》規定,減免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的學費。

此外,《意見》特別提出,加大老年消費者市場監管力度,加強聯合執法,依法打擊針對老年人的騙購行為。

據悉,《意見》實施有效期為5年。

落實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

舒適養老:提升老年人社會福利水準

《意見》將老年人的社會福利作為工作重點,提出逐步提高老年人社會福利水準,完善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針對獨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養老問題,《意見》明確,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持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發放扶助金。

另外,在家庭養老方面,《意見》規定,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自願隨子女遷移戶口,60周歲及以上孤寡老人投靠願意贍養的近親屬的,可自願隨近親屬遷移戶口,其餘老年人可依法依規隨子女遷移戶口。遷入的老年人均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

此外,經濟困難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等成為關注重點,《意見》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對特困人員中的老年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對因突發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政策規定給予臨時救助。

健康養老: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

老年人的醫療健康問題成為關注重點之一,《意見》要求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持體系,每年為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包括體檢在內的健康管理服務。鼓勵老年大學、養老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開展專項技能培訓。

此外,《意見》鼓勵推進醫養結合,規定對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加快實現符合規定的跨省異地安置老年人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針對特殊老年人,《意見》明確,對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全額或者定額代繳。《意見》特別要求,積極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失能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診制度。

幸福養老:65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享景點免票優惠

對於老年群體普遍關注的文娛生活,《意見》規定,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免費或優惠向老年人開放,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風景名勝區等旅遊景區景點,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門票,對不滿65周歲老年人實行門票半價優惠。

為盡可能滿足老年群體的學習需求,《意見》要求,在保障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場地、圖書館、相關設施設備等資源對老年人開放,部門、行業、企業、高校等舉辦的老年大學要進一步面向社會開放,為老年人學習提供便利,支援社會力量舉辦或參與老年教育。同時,《意見》規定,減免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的學費。

此外,《意見》特別提出,加大老年消費者市場監管力度,加強聯合執法,依法打擊針對老年人的騙購行為。

據悉,《意見》實施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