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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妓☆禁☆女分為幾種你知道嗎?她們竟然還有這麼多的雅稱

“妓”會琴棋書畫,會吟誦唱和,服務物件是那些達官貴人,文人雅士。”妓“的服務檔次遠比娼高,娼字從女從昌。“昌”意思是“街市熱鬧”。“女”和“昌”聯合起來表示的意思就是“站街女”,就那些已婚已育,

但因生活窘迫而走上街頭的中年婦女。沒有專業的人訓練,為社會底層的販夫走卒提供服務,而獲取收入。

中國古代的妓☆禁☆女可細分五類:一為宮妓,身處皇宮服務于皇帝;二為營妓,服務于軍隊的軍官和士兵;三為官妓,服務于各級地方官員;四為家妓,

由富貴人家供養;五為民妓,就是民間的妓☆禁☆女;

前三者都是國營妓☆禁☆女,是體制內的,衣食住行不用擔憂,已編入國家正式編制(樂籍),由國家財政供養。這些大多是戰爭中,戰敗後那些貴族皇室的妻妾,也是可憐人。後兩者個體生存,大多是天災人禍賣身於人,從小培養。還有些是被人販子拐賣而去的可憐人。

而她們的雅稱更是不可勝數:青樓女子、神女、彩旗、燈船女、清吟小班、茶室女、倚門賣笑人、紅倌人、清倌人、花娘、花魁等等。最出名的莫過於唐朝時期的”仙女“,為什麼這樣稱呼呢?

因為在唐代,一般將妓☆禁☆女比喻為“仙”,

將妓院比喻為“仙境”。大概是因為一般妓院是尋歡作樂脫離社會日常生活的場所,妓☆禁☆女是脫離家庭,與日常生活的人不同的女性,故而將妓院比喻為脫離塵世的仙境,將其中的妓☆禁☆女比喻為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