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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棒中吃出老鼠女子索賠50000元,市監局:法律規定最多賠1000元

我有一個夢想,夢想有一天,外面賣的東西,吃起來和自己做的一樣放心。——和商城

都說無圖無真相,小和先把圖片放上來。提前聲明,小和看後覺得隱隱反胃,怕是對雪糕都有陰影了,

承受能力差的切勿看大圖。

該事件發生在江蘇淮安,4月24日的時候。據楊女士介紹,下午1點鐘的時候,我買了一個冰棒,吃了幾口之後發現有個毛。開始以為是毛毛蟲,我心想有個毛毛蟲凍進去了,我還喊我朋友過來看。他把毛毛蟲拿出來的時候,拿不動,

再看是一條尾巴。然後一看,那不是老鼠尾巴嗎?

知道你們想知道這個冰棒是什麼牌子的,可惜視頻中沒說,評論中也沒有提到。僅從圖片來看的話,也沒法分辨出這是什麼牌子的冰棒。

楊女士向商家討說法,商家表示願意賠償,但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很大。

楊女士稱:商家那邊剛開始說賠償幾十支冰棒,十箱冰棒,我肯定不同意。然後又說賠償800塊、1000塊、2000塊,那我吃到老鼠是一兩千塊錢能解決的事情嗎?那一兩千能解決的事情,誰能解決誰把它吃掉。

楊女士隨後來到市監局投訴,楊女士要求賠償50000元及各項費用,

清江浦區市場管理監督局的工作人員稱,根據這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這種就是賠償100到1000塊錢。另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你身體受到傷害的話,可以到醫院去檢查,然後醫院出具證明,該怎麼賠怎麼賠。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注:此事件由新京報報導。

有網友曾答道:經營商只需要證明自己不是“明知”,就可以有效規避千元消費者賠償,而只進行普通的十倍賠償就可以了。此外,除開對消費者的賠償外,還會對其進行罰款,一般都是5萬元起底。

對這件事,不知道你怎麼看呢?


有網友曾答道:經營商只需要證明自己不是“明知”,就可以有效規避千元消費者賠償,而只進行普通的十倍賠償就可以了。此外,除開對消費者的賠償外,還會對其進行罰款,一般都是5萬元起底。

對這件事,不知道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