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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以案釋法①|喝酒開車小心鋃鐺入獄

半斤臉不紅,

一斤心不跳,

二斤倒不了!

對於酒後開車,

即使刑法已經明文規定醉酒駕駛要追究法律責任,但還是有很多人抱有僥倖心理,認為

“喝點酒開個車,最多也只是酒後開車,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就開那麼一小段路,不會那麼巧被交警撞上,也不可能出事的”

……

卻不知這種僥倖心理要不得,一不小心達到醉駕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瓊中縣人民法院以王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在該案中,王某明知不能酒後開車,

在和朋友暢飲後,仍抱著僥倖心理駕車,最終被交警查處。經對王某的血液進行鑒定,王某的血樣中酒精濃度為243mg/100ml,其血液酒精濃度已達到醉酒標準。

我國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意味著醉酒駕駛已經是一種犯罪行為。

2015年以來,瓊中縣檢察院共受理危險駕駛罪43件43人,

其中15件醉酒駕駛案件引發了車輛或人員損傷甚至死亡的交通事故。

醉駕要追究刑事責任,飲酒駕駛是不是就沒有處罰了?

這樣想的人就大錯特錯了!

小編先給小夥伴們普及下什麼是酒駕和醉駕。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認定酒駕與醉駕的標準系駕駛員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那麼酒駕會帶來的法律成本是什麼?檢察官從專業角度跟大夥算算帳!

飲酒駕駛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如不具有其他情節,系違反行政法規,由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給予行政處罰。

醉酒駕駛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系犯罪行為,將面臨拘役一個月至六個月、並處罰金的刑事處罰。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溫馨提示

身邊無數個醉駕案例告訴我們,不要因為一時思想麻痹大意、存在僥倖心理而走上一條不歸路,不僅影響了自己的工作生活,還會付出自由的代價。教訓是慘痛的,檢察官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供稿:公訴局)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系犯罪行為,將面臨拘役一個月至六個月、並處罰金的刑事處罰。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溫馨提示

身邊無數個醉駕案例告訴我們,不要因為一時思想麻痹大意、存在僥倖心理而走上一條不歸路,不僅影響了自己的工作生活,還會付出自由的代價。教訓是慘痛的,檢察官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供稿:公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