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鳴單車仍拖欠押金 消委會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3月22日,廣州中院公開審理小鳴單車公益訴訟案並當庭宣判,
4月24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等地消委會的大力監督下,雖然企業已向大部分消費者退回了押金,但尚有一部分消費者押金被長期拖欠且無法退回。
該案的提起和判決得到了社會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評,但並沒有扭轉企業錯誤的認識觀念和行為。在庭審辯論階段,企業就提出共用單車是新生事物,社會要給予試錯空間,應對企業寬容。在判決生效後,企業不僅未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判決要求退回消費者押金,
省消委會認為,作為互聯網商業,社會各方已給予共用單車這一新生事物足夠的試錯空間,但寬容不等於縱容,企業不能拿消費者的利益作為試錯的資本,行業探索及經營失敗的帳單不能由消費者支付,這是省消委會發起訴訟的初衷,也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追到底的目的,
保護共用經濟:防止利用互聯網業態圈錢融資
共用單車在中國擁有數億消費者,行業內普遍推行的押金制度,形成了龐大的存量資金規模。相關資料顯示,截至2017年6月,保守估計僅共用單車領域的存量押金規模近100億元。
面對巨額資金,在制度規範和監管跟不上的情況下,以共用單車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模式,
該案的勝訴,其意義不僅僅在於對數十萬直接相關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在於通過司法判決,明確界定押金的權屬關係,鼓勵免押金的服務方式,制止共用單車企業對消費者押金的任意支配使用,
切莫把共用經濟
搞成“共損經濟”
以共用單車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模式,在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求上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資本的催化下,不少經營者以共用之名,行圈錢之實,開始走歪路、邪路,把共用經濟搞成“共損經濟”。一些共用單車企業,罔顧法律規定及社會期待,挪用、侵吞消費者財產,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了社會對共用經濟發展的信心,動搖了互聯網新經濟發展的信任基礎,阻礙了共用經濟行業乃至其他新經濟產業的創新與發展。
廣東省消委會提起公益訴訟,申請強制執行,旨在以司法審判形成示範效應,鞏固共用經濟長遠發展的信任基礎。同時,警醒廣大經營者特別是共用單車從業者,任何市場創新都必須以實現和增加消費者福祉為根本落腳點,任何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來獲得發展的企業,不僅自身發展得不到保障,而且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把共用經濟搞成“共損經濟”。一些共用單車企業,罔顧法律規定及社會期待,挪用、侵吞消費者財產,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了社會對共用經濟發展的信心,動搖了互聯網新經濟發展的信任基礎,阻礙了共用經濟行業乃至其他新經濟產業的創新與發展。廣東省消委會提起公益訴訟,申請強制執行,旨在以司法審判形成示範效應,鞏固共用經濟長遠發展的信任基礎。同時,警醒廣大經營者特別是共用單車從業者,任何市場創新都必須以實現和增加消費者福祉為根本落腳點,任何通過損害消費者利益來獲得發展的企業,不僅自身發展得不到保障,而且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