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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與肇事方賠償沒談攏,老人出車禍大半年後又被送到醫院,醫護照顧七旬婆婆40余天

楚天都市報5月1日訊江夏一位婆婆出了車禍,送醫搶救做了截肢手術,子女因與肇事方賠償未談攏,婆婆轉被送到醫院。至昨日,醫護人員連續照顧了40多天。

醫院急診科田女士說,

婆婆姓董,今年71歲,去年7月遭遇車禍後曾在醫院骨科做過截肢手術,術後由家人接回家。3月17日,急診接到110民警電話,通知醫院去江夏區政府門口接董婆婆。再次入院後,醫護人員發現婆婆身體並無大礙,不需住院,醫院根據此前家屬留下的電話,聯繫上婆婆的二兒子江先生,但江先生並未將老人接回家。

無奈之下,急診科的護士們只好輪流照顧婆婆,給她安排一個病房,每天自費幫她從食堂打來盒飯。由於要忙著工作,她們為老人先後請了三個護工。而最近一周,都是護士在照顧著婆婆,除了為她收拾大小便,每天還幫她換藥,期間還拆除了婆婆右下肢鋼釘外固定。

醫護人員與婆婆聊天得知,其老伴已離世,是兒子把她送到區政府門口。

老人稱,六個子女過得都不容易,自己希望住進福利院。田女士說,醫護人員不是老人親屬,即便把老人送到福利院,院方也不會接收。

4月28日上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江夏區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護士正在為董婆婆換藥,她的腿部還在發炎。

董婆婆說,她是江夏區山坡鄉人,有6個子女。記者聯繫上婆婆的二兒子江先生,他說,他們三兄弟並非不管母親,而是從去年7月出車禍後至今,肇事方只墊付了三四萬元醫藥費,關於賠償問題,肇事方一直沒有跟家屬談好,連個起碼的交代也沒有,希望江夏交管部門調解,五一假期,準備商量把母親接回家。當晚,婆婆的大兒子給婆婆送來飯,不久離開,第二天,婆婆的女兒來到醫院看望老人,
不過至今天,還是沒有將婆婆接回家。

江夏區公安分局相關民警介紹,經核實,車禍發生後,交警第一時間勘察現場,認定肇事司機主責,婆婆也有一定的責任。事發後肇事方一直在配合解決,交通中隊事故科、山坡鄉政府也多次組織雙方調解,

但對於賠償要求,董婆婆兒子的期望值與肇事方能夠承受的範圍有一定差距,雙方一直沒談攏,等法醫鑒定結果出來後,還將進一步積極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建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進伍認為,婆婆發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門並無強制調解的權力,婆婆及其子女與肇事者調解不成,可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