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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forgot my phone at home”是錯的

如果你早上出門,到了公司摸摸口袋,發現自己吧手機忘在了家裡,這時你和外國同事說,“I forgot my iPhone at home.”

當外國人聽到這句話時,他會非常淩亂暈菜的,可能還會問你,“You can't remember what your iPhone is?”

這就是“forget”的典型的被錯用的案例,我們記一個單詞的時候,應該只是記它的意思,而沒有注意它的用法。

要表達忘記了帶什麼東西,可以用“forget”,但是如果說把某樣東西忘在什麼地方,要用“leave”.

這其中的緣由是:對於外國人來說,forget是“忘記”,可以說“忘了帶”,也就是“forget to bring”;但如果有地點,比如說把電話忘在家裡,

對老外來說叫做“留”,“留在了某地”

簡單說,用 forget 或 leave 的關鍵在於有沒有“地點”。

舉個栗子:

I left my iPhone at home.

我把我的iPhone忘在家裡了。

Oh no! I forgot to bring my wallet.

哦天啊,我忘了帶錢包。

I’m sorry, I’ve forgotten your name.

對不起,我忘記你的名字了。

以上這些,大家懂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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