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私自出租房屋獲利 父子反目對簿公堂
在家庭關係中,相互尊重與及時溝通很重要,否則矛盾集聚,
經查明,2001年,李某夫婦在海拉爾區建設鎮購買了一處院落,院內有一處平房(正房兩間廂房四間)。小兒子李小某無房結婚,李某便將該院落中的兩間正房讓兒子與兒媳居住。2010年,李某妻子去世,兩年後李某與汪某再婚,婚後李某大部分時間居住在汪某處。
經調解,最終父子握手言和,李小某表示已與租戶協商解除了租賃合同,租戶同意于一周後搬離,屆時李小某夫婦將房屋返還李某,案件圓滿解決,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