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私募監管風暴來襲:7月份已有14家私募被3地證監局處罰!

基金君從證監會網站發現,7月份以來,已經有吉林、廈門、河北等3個地區的證監局對轄區內的14家私募基金公司發出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決定。

根據證監會2017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的統一部署,

今年上半年各地證監局啟動對轄區內私募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抽查。

現在抽查結果已經露出冰山一角,14家私募機構暴露出來的問題值得私募們注意,對照一下及早改正,合法合規地開展業務。

基金君看了一下,主要的問題既包括產品託管、資訊披露、備案登記、合格投資者等,也包括對投資者做問卷調查、產品做風險評級等適當性管理問題,還有投資顧問、投資決策、防範利益輸送等。

又有7家私募因各種問題被責令改正

基金君上次寫的《證監局專項檢查揭開私募亂象!六家私募被曝違規運營,主要涉及這六大問題》,這次再帶小夥伴們一起來看看新的七家私募被處罰,主要問題有哪些。

1、吉林省睿信榮達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吉林證監局列舉了睿信榮達這家私募出現的7個問題:

(1)投資經理王作循沒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聘請自然人李延志為致羚羊1號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顧問;

(3)用“使投資利潤呈現出最大化的奇跡效應”等詞句片面宣傳投資經理李宇的過往業績;

(4)沒有給睿信榮達1號及羚羊1號兩隻私募產品進行風險評級;

(5)沒有將投資者的金融資產證明等檔進行存檔;

(6)沒建立完善的投資業務控制制度,睿信榮達1號投資決策是口頭商議的;

(7)沒有有效執行防範利益輸送和利益衝突的制度。

證監局表示,私募違反了《基金法》第九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等規定,責令私募進行整改。

2、河北鳳博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河北證監局列舉,鳳博投資存在3個問題:

(1)向合格投資者以外的個人募資;

(2)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

(3)不能完整提供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記錄及相關財務資料。

證監局表示,私募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十五條、二十六條的規定,採取責令改正的措施。

3、廈門睿譽資產、廈門坤易投資等5家公司

廈門證監局列舉了廈門睿譽資產、廈門坤易投資、廈門市靜觀悟道投資、廈門鼎祥股權投資、廈門德宏嘉富股權投資等5家私募存在的問題,基金君歸納了一下,主要有幾點:

(1)沒有對員工的證券交易行為進行申報登記、跟蹤核查等有效監督;

(2)未有效建立利益輸送和利益衝突防範機制,員工與基金分別於同日買入相同的股票;

(3)下達投資決策、交易指令未留記錄;

(4)未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5)未對基金進行風險評級;

(6)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資訊披露;

(7)登記備案資訊不準確、更新不及時;

(8)基金未託管且未在基金合夥協議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14家私募的問題值得關注

7月以來多地證監局開始逐步公佈2017年上半年私募專項檢查的情況,已經有14家私募被採取責令改正措施,暴露出來的問題值得注意,既包括產品託管、資訊披露、備案登記、合格投資者等問題,也包括對投資者做問卷調查、產品做風險評級等適當性管理問題,還有投資顧問、投資決策、防範利益輸送等問題。

這次監管涉及《基金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多部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規,值得私募們重視起來。

最後通過這次私募們暴露的問題,基金君歸納了一份表格,私募小夥伴可以收藏一下。

(3)下達投資決策、交易指令未留記錄;

(4)未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5)未對基金進行風險評級;

(6)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資訊披露;

(7)登記備案資訊不準確、更新不及時;

(8)基金未託管且未在基金合夥協議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14家私募的問題值得關注

7月以來多地證監局開始逐步公佈2017年上半年私募專項檢查的情況,已經有14家私募被採取責令改正措施,暴露出來的問題值得注意,既包括產品託管、資訊披露、備案登記、合格投資者等問題,也包括對投資者做問卷調查、產品做風險評級等適當性管理問題,還有投資顧問、投資決策、防範利益輸送等問題。

這次監管涉及《基金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多部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規,值得私募們重視起來。

最後通過這次私募們暴露的問題,基金君歸納了一份表格,私募小夥伴可以收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