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宅基地證,拆遷時也能獲得補償嗎?
農村土地、宅基地確權正在我國各地有序進行,雖然農村宅基地確權原則上為“一戶一宅”,但由於歷史原因,農村宅基地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農村一戶多宅、私搭違建的情況也很普遍,
原則上在征地拆遷時,要依據宅基地使用權證書進行補償。比如河北廊坊:
被徵收戶選擇按產權調換方式進行安置的,以被徵收村民合法宅基地證載面積為補償依據,
被徵收戶願意以貨幣方式補償安置的,按應給被徵收人徵收補償面積每平方3000元的價格給予補償。被徵收戶願意以部分產權置換與部分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安置的,參照以上兩種方式綜合進行補償。
但是在實際處理中,有的地區也會考慮到由於宅基地管理問題而導致部分農民有地無證的情況。比如濟南:
在《關於進一步規範集體土地上住宅徵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的通知》中就對沒有宅基地證的拆遷補償做出了新的要求:
在安置房方面,無合法宅基地證的,
在建築物補償方面,無合法房產證的,由各區政府依法組織認定房屋建築面積,最高不得超過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一律不予補償。
由此可見,沒有宅基地證能否獲得拆遷補償還得依據當地政策來看。
但現實中也有很多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由於沒有宅基地證(非自身因素),遭遇“以拆違代拆遷”,住了幾十年的老宅變作一片廢墟而不得不艱難維權。
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維護自身權益,一方面農戶們應積極進行宅基地確權發證的申請。(流程:集體經濟組織→鄉鎮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另一方面避免宅基地不合法流轉也是維護我們自身合法權益的一大前提。
農戶作為拆遷中的弱勢群體,如果遇到問題不要行為過激也不可消極不作為,應搜集好證據後儘快尋求專業的遷律師的幫助來進行維權,幫助自己爭取公正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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