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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市民稱買到過期果凍 大潤發的回答你想不到

買到過期20多天的果凍,遇到這種倒楣事已經夠氣人了,

沒想到,超市的態度竟然……

今天上午,白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稱昨天中午12點09分,他在洛江區大潤發超市,購買兩袋金冠散裝水果果凍,結帳後發現卻已過期。

白先生說,他在選購果凍時,就已經發現果凍過期,於是特意稱了兩袋,保留證據。海都記者看到,

兩袋果凍分別裝在一次性袋子裡,還沒拆封。

隔著塑膠袋可以看到,果凍上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6月3號,上面寫著保質期為9個月。按照時間計算,果凍已經過期20多天了。在另一袋杯狀果凍裡,白色水果中,隱約可以看到類似蚊子形狀的黑色物體。

白先生說,

他稱完果凍找到大潤發超市經理時,對方沒有道歉,只是讓員工把過期果凍下架,他隨即拍下視頻保留證據。

白先生說,他此舉不是為了索要賠償,只是通過舉報,督促超市改進。

隨後,海都記者陪同白先生,來到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洛江分局。

工作人員登記了白先生的相關資訊,把果凍和購物小票留著,表示將去現場瞭解情況,15天之內會給白先生答覆。

大潤發客服經理黃紅梅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昨天白先生確實有跟現場經理聯繫,但具體情況,超市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出現果凍過期這種情況,有可能是果凍放在角落,超市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沒有及時巡查出來;但也不排除是市民自身攜帶進超市進行調包。

目前,超市正在調監需要一定時間,將儘快給白先生一個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