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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前員工25萬補償金 “獅子樓”老闆抱10萬現金到法院

30日,四川省最大規模集中打擊“老賴”行動進入第二天。

一大早,帶著10萬現金,徐女士走進了成都青羊區人民法院。她是知名餐飲企業成都琴台獅子樓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獅子樓”)的法人,

這筆錢,很快作為經濟補償金髮給她的11名前員工。按照約定,中秋前後,後續的15萬款項將執行到位。

承辦法官楊可心說,去年,獅子樓因經營困難,分別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11名員工在申請仲裁後,向青羊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獅子樓支付經濟補償金。最終,法院支持了這一訴訟請求,判決獅子樓共支付補償金25萬元。

口頭解除勞動關係 11名員工要求獅子樓付賠償金

獅子樓,是成都知名的餐飲企業,曾獲評中華餐飲名店,也曾是成都的知名的餐飲地標。可就在去年初,位於琴台路的獅子樓卻出現經營困難,隨後關門,這也引出了該店老闆與員工的勞動爭議糾紛。

青羊區人民法院的11份判決書還原了這起糾紛。

去年1月21日,徐女士口頭通知員工馬女士,獅子樓因經營調整,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當月26日,在獅子樓工作了四年的馬女士離職。

去年6月,馬女士等11位該店的前員工向青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獅子樓支付經濟補償金、加班費等。其中,經濟賠償金共計25萬餘元。

之後,11名員工又向青羊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因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本案的情形符合經濟補償的支付條件。判令獅子樓根據員工的不同情況,分別向11名員工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共計25萬餘元。

抱10萬現金錢來法院 獅子樓老闆稱中秋執行到位

30日早上9點過,

獅子樓的法人代表徐女士來到了青羊法院。這次,她抱來10萬現金,稱是帶著誠意來解決問題的。

該案的承辦法官楊可心說,在法院判決生效後,他們曾到琴台路獅子樓門店和銀行查控該店資產情況,“那時候門店都已經關門了,店面交還給了房東,連桌椅板凳都抵給了房東。”楊可心說,他們瞭解到,關門的最後兩年,因經營問題,支付租金都有些困難。

之後,楊可心又找到徐女士,

先後進行了三四次協商,“員工代表也請了律師參與協商,但每次雙方都沒談攏。”楊可心說。但在法院執行人員的協調下,此事每次都有進展。這次,徐女士提出,拿出10萬元現金先行支付給11名前員工,中秋節前後,再支付剩餘部分。

下午1點過,楊可心將這筆錢一一發放給馬女士等人。據瞭解,這也是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後,青羊法院首次給申請人兌付執行款。“我在獅子樓打了四年工,總算拿到錢了。”馬女士說。

封面新聞記者 吳柳鋒 見習記者 曹菲 攝影報導

總算拿到錢了。”馬女士說。

封面新聞記者 吳柳鋒 見習記者 曹菲 攝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