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電動車主注意!騎這種車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有沒有過錯都要賠
非機動車作為
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
一方面綠色環保
另一方面
總有一些闖紅燈、行至機動車道等
不文明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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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尤其是超標電動車
車速過快
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9月1日
江西省高院向全省各級法院下發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
其中明確規定:
超標電動車撞人
將加重判處賠償責任
超標電動車
不符合“非機動車”標準,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但其設計最高時速、空車品質、外形尺寸超過非機動車標準,
(資料圖)
該類車輛
在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
其車輛駕駛員沒有過錯的
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行人請求申請做車輛類別或者規格參數鑒定的,可以將申請交由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