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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檢案例|濟寧小夥惡意透支 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刑

信用卡詐騙令人深惡痛絕,此類案件頻繁發生,已經越來越倡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7月5日公佈的信用卡詐騙資料顯示, 2016年信用卡詐騙案件數量較2015年同比上升3.8%。

家住濟甯市的趙磊,是濟甯某銀行任城支行工作人員。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濟寧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經任城區檢察院批准被逮捕。

案件回眸

2007年開始被告人趙磊使用其在中國農業銀行辦理的一張信用卡,截止到2015年1月份,趙磊的該張信用卡累計消費本金10萬元,

之後再無還款。銀行人員從2015年3月份開始多次對趙磊進行了各種方式催收,趙磊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本金。

2007年開始被告人趙磊使用其在中國銀行辦理的一張信用卡,截止到2015年3月份,趙磊的該張信用卡累計消費本金3萬餘元,之後再無還款。銀行人員從2015年3月份開始多次對趙磊進行了各種方式催收,趙磊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本金。

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中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司法認定

✎檢察君導讀

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且要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何種情形下可以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此作出了回答,

現在檢察君以該司法解釋為立足點,佐以案例、觀點,對該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被告人趙磊惡意透支,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二款,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依法判處。

信用卡逾期後,如何避免被被起訴?

檢察君現在就交給你個好辦法!

秘笈如下!

1、接到銀行工作人員電話,你要先要他工號,然後告訴他,現在談話你全程錄音,再繼續往下談。

2、你要告訴他,你辦信用卡沒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是經過銀行正軌審批辦下來的,不存在欺詐行為!

3、強調你有良好的還款願望,並願意和銀行溝通協調作出大家都接受的還款計畫。

4、強調信用卡逾期是你的獨立民事行為人,如果他們催收過程中存在“週邊施壓”,比如騷擾你的親戚朋友,你會收集證據向銀監會投訴,甚至起訴他!

5、每月都還一點點錢,還100也是還!

消費是看個人能力的。你有賺錢的能力,你才可以去使用透支卡。否則,你就是給自己挖坑。

說一千到一萬,信用卡逾期的後果還是相當嚴重的,如果信用卡馬上逾期你又沒有還款能力,即使找朋友家人親戚先周轉也要先還了!

最有效避免信用卡逾期的方法只有一個:

永!遠!別!用!信!用!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被告人趙磊惡意透支,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二款,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依法判處。

信用卡逾期後,如何避免被被起訴?

檢察君現在就交給你個好辦法!

秘笈如下!

1、接到銀行工作人員電話,你要先要他工號,然後告訴他,現在談話你全程錄音,再繼續往下談。

2、你要告訴他,你辦信用卡沒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是經過銀行正軌審批辦下來的,不存在欺詐行為!

3、強調你有良好的還款願望,並願意和銀行溝通協調作出大家都接受的還款計畫。

4、強調信用卡逾期是你的獨立民事行為人,如果他們催收過程中存在“週邊施壓”,比如騷擾你的親戚朋友,你會收集證據向銀監會投訴,甚至起訴他!

5、每月都還一點點錢,還100也是還!

消費是看個人能力的。你有賺錢的能力,你才可以去使用透支卡。否則,你就是給自己挖坑。

說一千到一萬,信用卡逾期的後果還是相當嚴重的,如果信用卡馬上逾期你又沒有還款能力,即使找朋友家人親戚先周轉也要先還了!

最有效避免信用卡逾期的方法只有一個:

永!遠!別!用!信!用!卡!!!